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限规定时间为多长?

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限规定时间为多长?刚毕业的大学生,前脚刚从学校的大门出来,后脚就要踏入求职的大军中,对于求职的毕业生来说,一张OFFER来之不易,但前提是必须得通过用人单位的试用期,可能您对试用期的模糊概念只是说几个月的免费劳动力,您对试用期有关的法律方面的知识不是很了解,前期的试用期也关乎着你的切身利益,其中有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限规定时间为长的常识之一,下面就由我们为您科普吧。劳动合同试用期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时,依照法律规定, 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时,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特别约定的一个供当事人双方互相考察的期间,这对劳动合同当事人都有意义。对用人单位来说,便于进一步详细考察被录用的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的条件。对劳动者来说,可以使劳动者实际地了解自己从事的劳动是否符合自身的特长、兴趣、爱好,同时也可以考察用人单位原来介绍的劳动条件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是否存在欺诈现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在试用期内的双向选择,可以使双方准确了解对方,有利于履行劳动合同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一、试用期的期限
  不满三个月的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不得超过六个月。需要说明的是,在规定的试用期期限内,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不是约定试用期的唯一参照,劳动者在约定试用期时要将自身的技术含量因素考虑进去,用人单位在合理时间内依然不能判断劳动者是否能胜任,就应当承担因此而带来的风险。关于试用期的次数,《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续签合同的,不得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实行见习期用工管理的,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二、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相关联:
  具体如下: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1、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或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2、 3个月-----不满1年的不得超过一个月。3、1年以上不满3年的不得超过二个月。4、3年以上及无固定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用人单位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如果约定的试用期超过了法定期限,那么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正式劳动合同所约定的试用期满所发放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超过试用期部分期间的赔偿金。
  三、明确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括内。
  用人单位不得在将试用期合同与劳动合同分离。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这说明试用期只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一个条款,它不是独立的合同,它不能离开劳动合同单独存在。也就是自用工之日起,用人单位就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只不过是劳动合同中的一个特殊阶段。综上所述,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限规定时间根据劳动期限为准,在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出了大学这座象牙塔每个人都想从事自己想做的工作,但在签合同之前,请把合同细则看清楚之后再落笔。尽管它来之不易,但请千万别着急。合同法是对一个求职者面向社会时法律给予的最大保护,若有相关不熟悉的问题,详情可咨询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个人与企业的农副产品购销合同范本
      个人与企业的农副产品购销合同范本个人与企业的农副产品购销合同范本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


·商标续展有误怎么补正?
      商标续展有误怎么补正?商标申请补正是指国家商标局对商标注册申请中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内容提出修改建议,目的是使修改后的商标注册申请能够符......


·宣告无罪和不起诉两者都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宣告无罪和不起诉两者都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如果采取了超时限的拘留措施或者采取了逮捕的强制措施,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可以请求国家赔偿:第十七条 ......


·很多人在看房的时候没有注意一些细节,而在签订了购房合同、交付
      很多人在看房的时候没有注意一些细节,而在签订了购房合同、交付了房款之后,在房屋验收的时候却发现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此时退房并不是那么容易的,就......


·交通事故发生后,一般处理交通事故耗时长,并且极易造成交通堵塞
      交通事故发生后,一般处理交通事故耗时长,并且极易造成交通堵塞,事故车妨碍后车的通行,越是在人口车辆密集的城市里,造成的影响越大。例如上海,因......


·新能源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新能源征地补偿是怎样的?为了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国家大力合理开发新能源,从而也就需要大量的土地来实验所要开发的新能源,所以国家合理的在国家范......


·用人单位在疫情期间降薪合法吗
      用人单位在疫情期间降薪合法吗?在疫情期间降薪的行为是合法的,具体规定如下: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


·劳动争议判决书,开庭多久会下判决书?
      劳动争议判决书,开庭多久会下判决书?一、劳动纠纷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一般是三个月,最长的话可以延长六个月。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


·仲裁裁决后提出仲裁异议怎么办?
      仲裁裁决后提出仲裁异议怎么办?对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裁决异议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裁决或者提起诉讼。对一般民事仲裁,按双方协商达成的仲裁协议选......


·合同有效与合同生效的联系和区别是怎样的?
      合同有效与合同生效的联系和区别是怎样的?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联系:合同生效以合同成立为提前,合同不成立就无所谓生效。反之,一个合同生效了,意味......


·一、交通事故处理的原则包括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处理的原则包括有哪些?1、行为责任原则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