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违规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赔偿?

实际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常常会为了自己的私利,而无视之前与劳动者签订过的劳动合同,单方面违约解除劳动合同,面对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给出相应的赔偿,但大多数人对具体如何操作都存在一些疑问,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公司违规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进行赔偿。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公司违规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当公司违规解除劳动合同时,被侵害权利的劳动者不要过于惊慌,及时收集相应材料,您要学会运用相关法律知识保护自己的相关权利,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违规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提出相应的赔偿要求,弥补自己的损失,将劳动合同违规解除的影响降到最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仲裁的裁决是否为最终判决?
      仲裁的裁决是否为最终判决?一般而言,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争议双方都有约束力,任何一方都不允许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在仲裁结束后,仲裁员的裁定是......


·毁容加故意伤害罪判多少年?
      毁容加故意伤害罪判多少年?一、毁容加故意伤害罪判多少年?属于重伤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


·根据刑诉法规定被批捕后還可以取保嗎?
      一、根据刑诉法规定被批捕后還可以取保嗎?根据刑诉法规定被批捕后還可以取保的,一般被逮捕以后再被取保候审会比较困难,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法律......


·一、代书遗嘱与事实不符有效吗?
      一、代书遗嘱与事实不符有效吗?代书遗嘱中的陈述与法定事实不相符合,没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即......


·离婚是我国合法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所具备的权利
      离婚是我国合法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所具备的权利,在一些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有时需要进行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根据不同地方法院的规定需要遵循一定的起诉......


·经济补偿金应当以什么为计算基数?
      正确确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应当把握以下几点:  一、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


·交通事故出院后营养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营养费是交通事故后肇事者对受害人赔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若受害人出院之后经鉴定之后需要补充额外营养,则肇事者必须承担这部分营养费。那么交通事......


·夫妻离婚什么情况有赔偿
      夫妻离婚什么情况有赔偿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出于过错侵犯了对方因配偶关系而产生之权利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在离婚时,过错方......


·告第三者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
      告第三者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


·工伤认定后辞职单位给补偿吗?
      劳动者在工伤认定后确实属于工伤情况,用人单位应当给与补偿,但是劳动者在工伤认定后辞职,用人单位还需要给补偿吗,针对这一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相......


·十级伤残鉴定费多少钱
      十级伤残的具体赔偿标准如下: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6个月。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