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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法总则对显失公平这一问题的说明有哪些

新民法总则对显失公平这一问题的说明有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我们知道在商业谈判的时候,会更根据双方能够给出的最大条件来签订合同。但是大多数时候,会存在大公司欺压小公司的情况存在。也就是说会签订有失公允的一些合约。那么在《民法典》对显失公平的相关合同有什么政策规定吗?
  
  
  一、《民法典》显失公平是什么意思?
  
  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
  
  二、《民法典》关于时间的规定有哪些?
  
  (一)第四十一条:下落不明时间的起算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从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二)第四十九条: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行为的效力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但是并未死亡的,不影响该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三)第六十四条: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四)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1、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3、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六)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决定解散;
  
  (七)第一百零七条:非法人组织解散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
  
  (八)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九)第一百七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十)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十一)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十二)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十三)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十四)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十五)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以上就是对于《民法典》对显失公平的合同的一些详细的规定,以及相关的解释说明。其实从上述文章中我们可以发现对于这一现象,已经做了相关的补救措施。那么对于在商场上行走的人来说,了解这一相关知识就显得格外的重要了。相信看到这里你肯定有自己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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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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