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何办理夫妻离婚房产公证书?

夫妻离婚,分割财产是必经的过程。如果涉及到比较巨额的财产比如房产的话,通常夫妻都会去公证处办理相关的公证手续并领取公证书,防止其中一方反悔或者减少以后可能会产生的财产纠纷。那么,该怎么办理夫妻离婚房产公证书呢?
  
   一、离婚后房产如何公证
  离婚房产分割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对夫妻财产如何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的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签订的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不是在双方签字时生效的,因此,离婚房产分割协议生效前,如何办理离婚房产公证成为保证离婚房产分割协议生效的关键。为了解决离婚房产分割协议如何公证的问题,必须了解离婚房产分割协议公证需要的材料、手续、流程等。
  1、 离婚房产公证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材料(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2)房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2、离婚房产分割协议如何公证,去哪里办理首先,离婚房产分割协议必须是符合要求的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然后,需要双方拿着前面的材料去当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
  3、离婚财产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手续、流程了解了离婚房产如何办理需要的材料及去哪里办理后,最关键的一步就是明确离婚房产公证办理的手续和流程。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上几种材料: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离婚房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房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希望能够对那些想去公证的离婚夫妻有所帮助。离婚并不只是去民政局领一张离婚证那么简单,不仅有可能涉及到公证还有可能会涉及诉讼,所以我们建议那些在离婚过程中有困难的人,应当及时委托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程序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程序几年来,劳动争议越来越多。因此许多人都选择进行劳动争议仲裁,那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程序是怎么回事呢?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故意伤害过失致人死亡竞合如何处理?
      故意伤害过失致人死亡竞合如何处理?故意伤害过失致人死亡竞合但是按照《刑法》当中过失致人死亡罪来进行处理。《刑法》第二百三十三过失致人死亡的,......


·最新婚姻法法规关于离婚条件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是在夫妻双方婚姻走到了尽头时无奈的选择。当是这种不幸发生时,您还是需要了解哪些情况是可以离婚的。那么,2017最新婚姻法法规关于离婚条件的......


·打官司上诉后多久开庭?
      打官司上诉后多久开庭?分三种情况来谈。第一种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法院接到人民检察院,移交到法院的刑事案件以后,一般简易程序在一个月内要开庭......


·漏罪和新罪区别有哪些?
      漏罪和新罪区别有哪些?一、漏罪和新罪区别有哪些?漏罪是在法院审理之前就已经犯罪,但是法院审理的时候没有被侦破,没有被发现,在服刑阶段发现......


·夫妻一方出轨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出轨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购房人迟延付款的后果是什么
      俗语有云,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在房屋买卖中,卖方交付房屋,而买方则应如期交付房款。卖方延期交房会构成违约,那如果购房人迟延付款的后果是什么呢?......


·商品质量投诉书怎么样写
      商品质量投诉书主要内容:(1)投诉人的基本情况。即投诉人的姓名、住所、工作单位、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号码等。(2)被投诉人的基本情况。即被投诉人的姓......


·讨债时找不到债务人怎么办
      债权人在讨债时要谨防找不着债务人以及诉讼时效已过的情况。找不着债务人将会妨碍债权人实现债权,而如果债务已过诉讼时效,就意味着债权人的合法债权......


·合同违约金一天按多少算?
      合同违约金一天按多少算?合同违约金一天按实际损失的30%计算,当事人主张商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事实上损失为基础,兼顾......


·违约损害赔偿有什么特点
      1、损害赔偿是因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的一种民事责任。合同生效后,因债务人违约而使债权人遭受损害,当事人之间的原合同债务关系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