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般劳动合同几年签一次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时候,会签订劳动合同,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也防止一些纠纷的发生。劳动合同是有一定的期限的,那么,劳动合同几年签一次?在接下来的文章中,我们会仔细的介绍一下有关于劳动合同的时效的问题。
  
  一般劳动合同几年签一次?
  劳动合同签订几年,法律并无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一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但是,签订第3次劳动合同的时候,劳动者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14条的规定,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不同的人会做出不同的选择。1年也好,5年也罢,无论你做怎样的选择,有一点必须明白,不能稀里糊涂地过日子。表面上你是签了1年合同,1年后可以干净利落地“走人”,但问题是如果1年后还找不到“下家”,而“上家”又无意留你,该怎么办?所谓未雨绸缪,1年有1年的打算,5年有5年的计划,关键在于你对全局的考虑。综上所述,有关于劳动合同几年签一次的部分内容就是这些,虽然不是很全面,但还是可以起一些作用的。劳动合同是我们一生中遇到的合同中比较重要的一个,多了解一些,对保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有帮助的。若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找的律师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a股上市公司注册资本要求是多少?
      a股上市公司注册资本要求是多少?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最低要5000万。我国(上海、深圳)股份制公司要成为上市公司,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1.《公司法》对股......


·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包括什么
      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包括四种,主要是:1、拘传:指司法机关对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措施;2、取保候审:......


·拘留五日不执行是怎么回事
      拘留五日不执行是怎么回事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河北高速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河北高速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征地补偿是国家对于因为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被损害了个人利益的人的赔偿,我国关于征地补偿自有一套通行全国的大标准,只......


·间接正犯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间接正犯是否构成共同犯罪间接正犯不属于共同犯罪。间接正犯是指利用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犯罪的行为。间接正犯也叫间接实行犯、他手正犯,......


·对单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需要公告吗
      对单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需要公告吗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不需要进行公告,主要是因为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在法律地位上是相对独立的,另外两者在......


·故意伤人轻伤怎么处理?打人致人轻伤怎么办
      每个人的性格不同,处理事情的方式也不同。在与他人交往过程中,又可能会因为意见不和,没办法沟通解决问题。遇到这样的情况,很多人采取极端途径,暴......


·法院不予立案怎么办
      法院不予立案怎么办法院不给立案,会给不予立案裁定,对于该裁定,是可以上诉的。如果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依据《民事诉讼法》第......


·其实不管购房者是否已经支付了房款,只要出现了法定的情形之后,
      其实不管购房者是否已经支付了房款,只要出现了法定的情形之后,那都是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款、退房的。不过很多购房者至今都不是很清楚,究竟在哪些情况......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可以低于当地政府最低标准吗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可以低于当地政府最低标准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如下:1、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


·虚开普通发票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虚开普通发票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在许多城市的长途汽车站、火车站,以及一些市中心较为繁华的地段,经常会有些人鬼鬼祟祟地低声询问路人要不要发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