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我国公司法人乱签合同有责任吗

在我国公司法人乱签合同有责任吗公司的法人代表代替公司所行使的任何一项职权,都是要承担一定的风险的。因此可以说很少有公司的法人代表在签订合同或者行使其他一些重大事项的时候独断专行的,最起码应该尊重其他股东的意见。当然,我们也不排除存在少部分不负责任的法人代表的。下面我们要了解的内容就是,在我国公司法人乱签合同有责任吗?
  一、在我国公司法人乱签合同有责任吗?
  公司法人作为组织机构,是没有办法签订合同的,如果需要与别的公司或者第三人签订合同,则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公司授权内部员工出面签订合同。个人合伙或合伙企业是法定的商事主体经营方式之一,优点是设立条件相对宽松,审批条件相对简便,适宜相互信任度较高的个人之间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缺点是需要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你们这个是合伙,那你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有限公司的话按股份承担责任
  二、变更公司法人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4、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5、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三、变更公司法人所需提供的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章程要载明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是否调整);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填写公司新法人简历,附1张1寸的免冠照片);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8、公司公章;9、法人暂住证(原件)。公司法人就是企业,企业是没有办法签合同的。所以我们想您想提问的是公司的法人代表乱签合同的问题,如果公司的法人代表乱签合同的话,除了公司法人代表自己要承担法律责任,其他股东都要承担连带责任的。但是真的发生了这种情况的话,公司内部完全是可以罢免公司法人代表,另推举新的法人代表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根据法律规定批捕的需要什么条件?
      一、根据法律规定批捕的需要什么条件?根据法律规定批捕的需要的条件包括: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未婚先孕登记结婚会不会罚款
      如今的男女在结婚之前往往会先同居一段时间,而在这期间就有可能导致女方怀孕。于是,有不少人就会奉子成婚。那么此时未婚先孕登记结婚的,是否会对当......


·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的区别是什么
      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的区别是什么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的区别是什么一、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质押和抵押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


·公司融资用途有哪些
      公司融资用途有哪些,可以通过怎样的方式进行融资?公司为经营管理的需要,有时会选择通过投资等方式今天融资,并许诺在一定期内给予投资者一定的利息......


·劳动仲裁不服怎么处理?
      劳动仲裁不服怎么处理可以直接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对基层法院的判决不服,还可以向中级法院上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规定,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否抵刑期
      指定监视居住是否抵刑期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但是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根据《刑事诉讼......


·信用卡诈骗18万属于数额巨大吗?
      人们在使用信用卡的时候要做到规范用卡,及时还款。对于恶意透支金额较大的,经过银行再三催促拒绝还款的,当事人会触犯信用卡诈骗罪。法院在量刑的时......


·外地户口继承北京房产是否可以?
      外地户口继承北京房产是否可以?外地户口继承北京房产是可以的,只要有遗嘱或者按照法定继承即可。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


·办理离职证明必须本人去拿吗
      可以让别人去代拿,但是需要亲自去办理。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


·一、出租人和承租人享有解除权的情况有哪些?
      一、出租人和承租人享有解除权的情况有哪些?1、出租人的解除权普通的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享有解除权,能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有4种:(1)承租人未按......


·移送审查起诉期限满应该怎么办
      一、移送审查起诉期限满应该怎么办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