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拘役最长多少时间 拘役的执行方式是怎样的

拘役属于刑事处罚中主刑的一种,同时也是人身刑中的一种,虽然此时不会对罪犯剥夺人身自由,但也会对其人身自由进行一定的限制。而一般被判拘役的往往就是在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基本不会在监狱里面服刑。那法律中规定的拘役最长多少时间?现在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拘役最长多少时间
  根据刑法第42条和第69条的有关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拘役的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根据刑法第64条规定,数罪并罚拘役不超过1年。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中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二、拘役的执行方式是怎样的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享有两项待遇:探亲;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与有期徒刑不同的是:期限不同。拘役的刑期较有期徒刑短,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罪犯;而有期徒刑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适用于罪行较重和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法律后果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服刑期满后再犯罪的,不作累犯论处;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刑满释放或赦免后5年内,再犯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则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执行场所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或其他劳改场所执行。待遇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1~2天,参加劳动的,可酌量发给报酬,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服刑期间不能回家。拘役还与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不同。拘役是刑罚的一种。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限制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人实行的行政处罚。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其中如果是对单罪进行处罚的话,则拘役的刑期一般是在1-6个月之间,但要是进行数罪并罚则此时刑期就会长一些,不过最长也是不能超过一年的。至于执行拘役的方式,上文也有所阐述,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下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什么人能成为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
      什么人能成为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一、辩护人:辩护人是指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


·组织卖淫罪有哪些特点?
      组织卖淫罪有哪些特点?本罪具有如下构成特征:(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风化和治安管理秩序。卖淫是一种腐朽、丑恶的社会现象。而组织他人卖淫,是卖淫......


·交通事故处理
      交通事故处理,检验、鉴定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


·合同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的区别有什么?
      合同诈骗罪与集资诈骗,集资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不同之处,集资诈骗是通过诈骗非法骗取集资,合同诈骗是指在签订合同过程中,骗取受害人钱物的行为,......


·延时加班的规定是怎样的?
      延时加班的规定是怎样的?延时加班的规定是《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


·交通事故起诉时效是多长时间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
      交通事故起诉时效是多长时间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既有人身伤害......


·适用监视居住有哪些条件要满足
      适用监视居住有哪些条件要满足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


·劳动合同适用于约束于双方
      劳动合同适用于约束于双方,当劳动合同终止无疑就意味着一段雇佣关系的结束。那么当劳动合同终止赔偿应该是怎么算呢?是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的,但是具......


·聚众在网上麻将馆违法吗?
      聚众在网上麻将馆违法吗?网上开麻将馆如果不赌钱就不犯法。二、打麻将违法会受到怎样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二年的依据是什么?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二年的依据是什么?建筑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相关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


·发生冤假错案向谁申请国家赔偿
      在我国,发生了冤假错案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正是国家为了补偿冤假错案的受害人所颁布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冤假错案难免会发生,国家也正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