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员工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做工伤鉴定?

在确立劳动关系之前,大多数人都会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也有少部分缺乏法律意识没有和单位签劳动合同,于是就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发生意外受了工伤,单位也以此为由拒绝员工的工伤鉴定请求。那么,员工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做工伤鉴定呢?
  
  一、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做工伤鉴定?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也能申请工伤鉴定,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虽然职工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在工作中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只是在申请时,需要受伤职工提供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证、上岗证、工作服、工资卡的银行交易记录、工友的证明等。另外,应该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应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只要建立了用工关系,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是可以认定工伤的。不签订劳动合同是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因工受伤不给予享受工伤待遇的做法也是错误的。可以通过仲裁和诉讼途径主张自己的权益。劳动争议案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即当事人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当事人提出申请后,仲裁委员会将在60日内作出仲裁裁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前还应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及伤残等级鉴定。工伤认定申请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工伤医疗费的支付问题,根据法律规定,主张工伤医疗费不超过12个月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金额、在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后、劳动者不起诉的,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不履行的,劳动者可申请强制执行。如主张的工伤医疗费未超过上述标准,建议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后可直接就工伤医疗费问题先行仲裁解决,其余工伤待遇可在伤残等级鉴定结果出来后再行主张。综上所述,员工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做工伤鉴定呢?其实答案是和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是一样的。只要能够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工伤鉴定还是可以进行的。单位以这个理由拒绝的话,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非婚生子女有哪些权利
      如今非婚生子女的存在是非常广泛的,这主要是因为父母在生下孩子的时候,不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因此就导致了孩子不属于婚生子女。但作为非婚生子女也......


·自诉案件开庭多久出判决
      自诉案件开庭一般是1个半月后判决,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一般是3个月出判决。上述期限不包括检察院“以案件需要补充侦查”为由,提出延期审理的期限(最多2......


·企业融资数额规模有何规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企业融资数额规模有何规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社会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某某企业在何时会再次发行股票的情形,其实发行股票即是一种融资行为,成为......


·在我国高空坠物伤人如何申请赔偿
      面对高空坠物给自己造成的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有些人选择了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失,但是如果了解我国法律法规的公民就知道,高空坠物伤人也是可以提起......


·商标侵权处罚标准是什么?
      有很多涉及到商标侵权的人是因为没有法律意识或者是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构成侵权,但是只有构成真正的侵权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此时会对侵权人作出相应......


·走私汽车怎么样判
      走私汽车区分以下几种情况定罪处罚:1、走私汽车为全新车。由于国家并不禁止进口全新汽车,所以,走私全新汽车按走私普通货物罪定罪处罚。2、走私汽车......


·犯罪分子在什么情况下限制减刑
      一、在什么情况下限制减刑限制减刑是2011年的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内容,限制减刑的适用主体有三类:1、被判处死缓的累犯;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


·法律上的形成权是怎样的
      法律上对于形成权是怎样定义的形成权,指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消灭的权利。1、形成权的类型:(1)财产法上的形成权:......


·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是什么代位继承具有以下特征:(1)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不适用代位继承。(2)被代......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


·河南修路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
      河南修路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河南修路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