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一、同居财产有哪些
同居财产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在同居期间取得的合法收入或财产。主要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如工资、奖金;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如双方投资的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如出版作品的收益;
(四)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比如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家具等。
二、哪些财产是男女双方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认定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一)财产必须是同居期间的所得
所谓同居期间,是指开始于双方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开始共同生活,终止于双方同居关系破裂或者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的非法同居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同居开始以前或者同居关系解除以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不属于同居财产,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也不属于共有财产。
(二)财产必须依法由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并不一定就是同居财产。法律规定不属于双方共有的财产,比如明确赠与一方的财产,不是同居财产。双方约定不属于共有的财产也不属于同居财产。
三、同居期间的财产怎样分割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如果双方有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则按照协议分割;如果没有分割协议,则原则上均等分割,但也要考虑其他相关因素。
如果双方起诉到法院请求分割财产时,法院该怎样分割同居财产呢?一般而言,法院会根据男女双方不同的情况而进行分割,具体有以下五种情况:
1,如果双方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问题可以达成协议,则依据双方的协议来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
2,如果双方未能达成协议,则由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
3,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4,双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一般按双方的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即双方共同作为债权人享有债权,或者共同作为债务人,共同对债权人负责。
5,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重病未治愈的,法院可判决其多分财产或由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
在处理男女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问题时,法院是按照共同共有的关系来处理的,此时一般是在双方之间均等的进行财产分割。如果你在这方面遇到了什么问题的话,可以聘请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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