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商标行政复议失败后怎么办

在商标行政复议失败后怎么办我们都知道关于商标侵权的案件最近是时有发生,很多被侵权的公司都会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提起申诉复议。但大多数情况都会因为没有掌握关键性的证据而被驳回。这人那些公司很是苦恼,那么商标行政复议失败后怎么办呢?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商标驳回复审的法律规定
  被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的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将根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商标评审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和裁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中,认为商标局的驳回理由不成立的,即作出撤消商标局的驳回裁定,核准该复审商标初步审定并公告,并移交回商标局办理有关审定及公告事宜;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中,认为商标局的驳回理由成立的,即作出驳回该复审商标的裁定,商标申请人如果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可自收到裁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法院起诉。
  二、如何办理商标驳回复审申请
  申请商标驳回复审应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和《商标评审规则》的规定进行。1、申请人资格: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原申请人。2、申请的时限:商标注册申请人收到商标局对该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核驳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申请复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迟延的,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三十天,是否准许延期,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3、评审规费:申请复审的应缴纳商标驳回复审申请规费,目前的收费标准是每件申请1500元。4、商标评审委员会自收到《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十天内,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5、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基本符合法定条件,但需要补正的,可以限期补正;限期内未作补正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退回全部申请书件。上述是申诉行政复议被驳回会得一些应对措施,也就是关于商标行政复议失败后怎么办这一问题的解答。我们要重点注意的是失败后的再申请时间,因为这很可能是最后的一点希望。在这段时间内我们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资料再一次的提起申诉复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司设立无效的事由包括哪些
      公司设立无效的事由包括哪些公司必须依法设立,其中主要包括公司的种类、股东人数、注册资本、股东出资、设立方式以及设立程序等均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抄袭的作品有著作权吗?
      抄袭的作品有著作权吗?一、抄袭的作品有著作权吗?抄袭的作品不享有著作权,著作权的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而抄袭并不属于其中任意一......


·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条件是什么?
      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条件是什么一、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条件是什么?第一、股东大会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需要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以上多数......


·刑事拘留宣布拘留时间开始计算吗?
      刑事拘留宣布拘留时间开始计算吗?不是以宣布时间起算。正确的计算方法是: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


·疫情期间哄抬物价违反哪些法律责任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二)采取抬......


·一、工伤申报时效是多久?
      一、工伤申报时效是多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


·一、常熟醉驾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间是多久?
      一、常熟醉驾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间是多久?常熟醉驾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间一般是一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


·对被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处理?
      对被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处理?一、对被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处理?对被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不与那些已经成年犯罪主体关押在一起,......


·江西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江西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由于前提条件不同,在高速路的征地补偿标准上也会出现不一样的情况,因为要从很多的参考因素方面来考虑,比如市场......


·员工受伤后公司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是否违法?
      员工受伤后公司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是否违法?劳动者在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律明确规定了不得随意......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证明到哪里开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证明到哪里开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证明到哪里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证明一般都是到工商部门开具的,到工商部门开具股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