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职后劳动合同要销毁吗?

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东西,当劳动者正式开始一份工作的时候都需要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现代社会年轻人对于工作不像上一代人那样追求稳定,年轻人可能更想实现自己的价值,所以不确定性会比较大,可能会出现更换工作的情况。那么离职后劳动合同要销毁吗?
  
  一、离职后劳动合同要销毁吗?
  劳动合同终止后(即到期后),用人单位不得随意销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内容可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离职后需要将劳动合同保存两年以上。《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辞职具体有几种类型?
  第一种是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主动提出不再续签,双方互相不必做任何补偿。一般公司会提前30天征询你本人是否续签的意见,员工应当照实答复是否续签。第二种是员工主动辞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协商补偿方案,实现离职。劳动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及上海市、宁波市等部分城市规定,只要员工按法定程序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没有任何理由滞留员工,除非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者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才可以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有的岗位因涉及机密等,需要提前通知,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时间。但是员工必须履行提前30天书面辞职及交接工作等法定程序,否则要赔偿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第三种是满足法定条件的无条件辞职。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此外,没有交纳社会保险也可以作为无条件辞职的理由。办理辞职手续后应当办理离职手续,原单位应当开具离职证明,以便向新单位表明与其他单位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否则可能给新单位造成法律诉讼。现代年轻人对于自己工作的选择可能会比较有追求,不会一味追求稳定安逸,所以更换工作的可能性比较大。那么,在更换工作之后,对于原先的工作来说,离职后劳动合同要销毁吗?答案就在上面的内容里。另外,工作还是根据自己现实的情况进行选择,一旦确定下来,还是应该踏实进取,不宜频繁更换工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3年前的民事纠纷还能起诉吗?
      3年前的民事纠纷还能起诉吗?3年前的民事纠纷还能起诉,只有是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20年的情形才不可以起诉。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


·一、变更子女抚养权的程序是什么?
      一、变更子女抚养权的程序是什么变更抚养权的程序如下:1、抚养关系的变更应由双方协商,如果离婚后夫妻双方无法就变更抚养关系达成协议,只能通过......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在当今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网络的存经已经趋于普遍。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频频出现,损害了多数人的利益,对于网络的不正当......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有哪些?
      一、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


·门头使用他人商标是否侵权
      是。商标侵权是指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


·一、没有劳动合同辞职老板故意压工资怎么办?
      一、没有劳动合同辞职老板故意压工资怎么办?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突然辞职,用人单位是不能克扣其工资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


·未成年杀人不判刑吗?
      未满十八周岁以下的个体被称为未成年人。在我国,法律对犯罪人员的打击力度很大,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犯罪人员也会被处以不同程度的刑罚。杀人是......


·申请集团公司注册资本金要多少?
      申请集团公司注册资本金要多少?一、申请集团公司注册资本金要多少?(一)名称需经总局核准的企业集团应当具备的条件:1、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继子女怎样确认抚养关系?
      抚养关系的确立是乎是非常好判断的,但是实际上并不是如此,因为抚养关系不仅仅存在于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还存在于继子女与父母之间的抚养关系。法律......


·新民法总则法人制度常见问题汇总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
      新民法总则法人制度常见问题汇总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民法中涉及了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很多限制包含了企业、法人......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应该怎样举证
      交通事故中的纠纷多数都是围绕最后的赔偿问题展开的,而此时当事人其实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相关的赔偿纠纷。那么此时在交通事故赔偿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