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每年到了春节,各地交警部门都会加大对酒驾的查处力度,酒后驾车

每年到了春节,各地交警部门都会加大对酒驾的查处力度,酒后驾车,车主酒驾含量过高的话,可能构成醉驾,这样问题就比较严重了。按照最新法律规定,醉驾行为是触犯刑法的,另外,醉驾情况严重的,会被加重处罚。那么,醉驾10种严重类型主要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一、醉驾严重类型主要有哪些?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二、醉酒驾车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还大幅提高了对酒后驾车的罚款额度和暂扣驾照期限: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从200元以上500元以下提高至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改为6个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拘留和2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由此可见,我国对醉驾的处罚力度是比较大的,涉事车主会被处以拘役,并处罚款。另外,醉驾10种严重类型包括醉酒驾驶营运车辆、在高速路上醉驾、在严重超员的情况下醉驾等。有这些情节的,驾驶员会被从重处罚,就不是简单拘役就行的,一般都要被判几年有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管辖权异议上诉需要交费吗
      (1)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有异议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出,不须交纳诉讼费。(2)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不须交纳上诉费......


·一方的婚前存款是夫妻财产吗?
      一方的婚前存款是夫妻财产吗婚前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


·对于要离婚的夫妻来说
      对于要离婚的夫妻来说,孩子是他们最割舍不下的。但是一帮在离婚协议书里,夫妻双方就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做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也就是认定了抚养的一方......


·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有哪些,该怎么预防?一、受让人资金不到位的法律风险:也就是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出让方履行了出让股权、办理股......


·一、失业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一、失业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人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


·一、已离职员工社保补缴应该怎样办理?
      一、已离职员工社保补缴应该怎样办理?单位为离职员工补交社保,可以直接在社保部门填写补缴申请表,并且提供该员工在需要补缴期间在本单位的的劳动......


·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有赔偿金吗
      实践中,在约定的劳动合同到期了之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选择是否续签劳动合同。而如果出现不续签的情况,要么就是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当然也有可能......


·看守所周六周日放人吗
      看守所周六周日放人吗一、看守所周六周日放人吗不管是周几,只要到了判定的释放期限都会释放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三十九条:对于被......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 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消费者在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中也占领着至关重要的地位,每个人都是消费者,消费者的合......


·零对价股权转让协议的书写需要注意什么?
      公司在设立成功之后,设立者可以得到相应的股份,只要公司是在盈利,那么,股东就可以靠股权来获取经济利益,若股东遇到资金周转不开的难题时,也可以......


·赔偿金代通知金同时主张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赔偿金代通知金同时主张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前提是: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时,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