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劳动法中工伤鉴定8级赔多少钱?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以后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相关单位根据其提供的申请材料以及真实情况会对其是否是工伤进行认定,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就需要赔偿了,那么到底劳动法中工伤鉴定8级赔多少钱呢,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有获得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的权利,八级伤残职工享受的待遇就是八级工伤赔偿标准。八级伤残赔偿包括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
  
  一、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必要的医疗费用。因侵权行为诱发受害人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应当根据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原因力比例等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赔偿对因果关系和原因力大小难以确定的,参照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由人民法院自行确定。
  
  (一)挂号费。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挂号凭据为凭证进行赔偿。
  
  (二)检验费。基于诊断和治疗伤情的需要,应经治单位的要求进行检验所支出的费用,均应进行赔偿。赔偿数额根据经治单位的检查单据、诊断证明和相应的收费凭证进行确认,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进行不必要检验所支出的费用,致害人不予赔偿。
  
  未经治疗单位允许擅自进行检验所支付的费用不予赔偿,但受害人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三)医药费。基于伤情治疗和康复的需要,按经治单位的处方购买药品所花的费用,均应予以赔偿。赔偿数额根据经治单位的处方单据、诊断证明和相应的收费凭据加以确认,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购买与伤情治疗和身体康复无关的药品或其他物品所支出的费用,致害人不予赔偿。
  
  (四)治疗费。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和治疗单据为凭进行赔偿
  
  (五)住院费。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和住院单据为凭进行赔偿,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或伤情已经痊愈应当出院而仍然住院所支付的住院费,致害人不予赔偿。
  
  未经初诊治疗单位允许,擅自转院接受治疗和购买药品所支付的费用不予赔偿,但受害人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二、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身体受到伤害不能正常工作所减少的正当收入。计算误工费应考虑误工时间和受害人的正当收入标准:
  
  (一)误工时间。指受害人因受伤害而耽误工作的时间量。误工时间一般应当参照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予以认定,也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等情况来确定。
  
  受害人伤情显著轻微不影响正常工作的,仅计算就诊、换药当日的误工费;
  
  受害人伤情轻微无须住院治疗的,误工时间自因伤情停止工作之日起至实际痊愈之日计算;受害人出院时伤情仍末痊愈的。误工时间自因伤情停止工作之日起至伤情实际痊愈之日计算。
  
  受害人受伤致残的,误工时间一般自因伤情停止工作之日起至定残之日止计算。
  
  受害人因受害经医疗无效死亡的,误工时间自因伤停止工作,之日起至死亡之日止计算。
  
  (二)受害人的正当收入标准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丧失的田定收入额计算;但实际收入超过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五倍以上的,按五倍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除固定收入外还有其他不固定正当收入的,应参照受害前一年至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一年至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同行业或相近行业同等劳动力上一年度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因没有工作或因离退休而主要从事家庭劳动的,参照当地县(市)级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居民平均收入计算。
  
  从事农业生产因伤害导致农忙期间误工的,其误工费参照当地县(市)级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农村居民平均收入的两倍计算。
  
  三、护理费
  
  护理费是指因护理受害人而造成的误工损失或雇用必要的护理人员所支出的费用。
  
  计算护理费应考虑护理人数护理时间和护理人员的正当收入标准:
  
  (一)护理人数。一般不得超过二人,未住院或出院之后仍有护理必要的,护理人员为1人
  
  (二)护理时间。限于受害人因伤害所导致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的期限。
  
  (三)护理人员的正当收入标准。一般应参照受害人误工费正当收入标准进行计算;雇人护理的,护理费的赔偿额按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确认。但劳务费赔偿数额最高不得超过受害人所在地县(市)级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服务业平均收入的两倍;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请求赔偿今后护理费的,可以按照其定残时的实际年龄与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期望寿命的差额年限计算护理期限,但最低不少于五年,最长不超过20年。已判付安装功能性假肢费用的,不考虑今后护理费。
  
  四、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伙食费支出的合理补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实际住院时间为基础,参照受害人所在地一般国家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进行计算。
  
  五、营养费
  
  必要的营养费是指受害人伤情达到轻伤(含轻伤)以上,以辅助治疗为目的,购买受害人确需补充的营养食品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法院应当根据其伤残情况以及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是否赔偿。
  
  营养费的赔偿数额一般为每天十至十五元;计赔营养费的时间,以恢复伤情需要补充营养的实际期限计算。但计赔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六、交通费、住宿费
  
  就医交通费、住宿费是:指在治疗伤情的过程中,受害人及必要的护理人员必须乘车、乘船和住宿所支出的费用。
  
  (一)就医交通费一般以交通费票.据的实际数额予以确认,交通费的票据应与就医及转院的:时间和次数相一致
  
  对硬卧以上火车票费及飞机票费,按硬卧票费认定;对二等舱以上船票费,按二等舱船票费认定;但受害人因伤情严重需紧急抢救而必须乘坐飞机或包车入院或转院所支付的交通费,应当给予合理赔偿。
  
  (二)就医住宿费。一般以住宿费票据的实际数额予以确认,住宿费的票据应与就医及转院的时间和次数相一致。
  
  住宿费每日的赔偿数额,最高不得超过受害人所在地一般国家工作人员出差的每日住宿费标准。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接受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发生的实际费用,包括受害人本人以及护理人员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七、残疾用具费
  
  残疾用具费是指残疾者为恢复肢体功能或弥补伤害所造成的身体缺陷而配置功能性或装饰性残疾用具所支出的费用。
  
  受害人请求残疾用具费赔偿的,应当提供医疗单位或假肢配制单位的证明或鉴定意见。残疾用具费的计赔数额一般按普通型国产器具的同类产品的合理价额确认;更换残疾用具的次数,应参考有关部门的专家证明,并结合当地实际生活情况及受害人的余命年限加以确认。
  
  为配备残疾用具所必须支出的交通、住宿等相关合理费用,亦应予以适当补偿
  
  身体伤残的程度已丧失安装假肢的条件而要求赔偿安装假肢费的,不予支持。
  
  要求赔偿的安装假肢费数额,必须以受害人就地就近的残疾用具配制单位的普通性国产器具的价格为准加以确认;以大陆以外生产或进口的产品价格为准确认的赔偿数额一般不予支持,但该数额低于普通性国产器具价格的除外。
  
  八、八级伤残赔偿金
  
  八级伤残赔偿金,受害人定残时年龄超过五十周岁的,每增加一岁便在二十年的基础上减少一年;六十周岁以上的按十年计算;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伤残赔偿金的赔偿标准,一般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受害人所在地县(市)级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平均生活费进行计算
  
  九、间接受害人扶养费
  
  间接受害人扶养费;是指没有其它生活来源、依靠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或失去受害人扶养后虽有其他生活来源但不足以维持当.地居民基本生活水平的人为维持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费用。
  
  间接受害人扶养费的赔偿标准:
  
  (一)根据受害人所在地县(市》级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平均生活费计算,但不得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间接受害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按受害人应尽的份额赔偿。
  
  未出生的胎儿,视为间接受害人。间接受害人是未成年人的,还需赔偿必要的接受教育的费用
  
  间接受害人扶养费的赔偿期限:
  
  (一)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从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之日起计算至年满十八周岁
  
  (二)被扶养人是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人的,一般从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之月起计算二十年;间接受害人年龄超过五十周岁的,每增加一岁,便在二十年的基础上减少一年;六十周岁以上的按十年计算;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精神损害抚慰金
  
  侵害自然人健康权但末致残以及侵害自然人其他权利或法益有必要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统称为精神抚慰金;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依侵权人的过错、侵权行为的情节、影响和后果以及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程度并结合当事人双方的特定社会状况及加害人的认错态度等因素酌定。
  
  十一、定残后的治疗费用
  
  受害人定残后,请求今后治疗费的,一般不予支持。受害人虽未定残但以出院后尚须继续治疗为由仅凭医院证主张赔偿今后治疗费,依该证明不足以确定今后治疗费用的,一般不予支持;但其起诉后在诉讼期间又发生的治疗费用,有相应证据支持的,可按医疗费的标准审查计算。
  
  十二、除以上各项费用外,受害人请求赔偿的其他费用,经审查确有赔偿必要的,也应给予合理赔偿。
  
  工伤八级伤残计算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0个月=25510元。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个月×2551元=3826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个月×2551元=10204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5510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38265元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0204元=73979元。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劳动法中工伤鉴定8级赔多少钱的相关资料,相信您在看了上述资料之后已经对工伤级别和相关赔偿金额有所了解了,如果您对工伤认定问题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直接在线咨询我们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高利转贷罪判多少年
      行为人在日常生活工作中要是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先向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资金,再以高利息借贷给他人的,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就会构成高利转贷罪。那......


·打扰做生意可以报警吗
      可以报警。公安认为能立案的就会立案的。法律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夫妻离婚哪些财产可以分割
      夫妻离婚哪些财产可以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可以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7条明确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有:1、工资、资金收入......


·一、房屋买卖合同的备案手续是指网签吗?
      一、房屋买卖合同的备案手续是指网签吗?就是指网签的,网签是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将买成合同到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的行为。《城市商......


·劳务派遣劳务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
      劳务派遣劳务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一、劳务派遣劳务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夫妻分家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一、夫妻分家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


·网贷起诉案件判刑怎么判?
      网贷起诉案件判刑怎么判?一、网贷起诉案件判刑怎么判?1、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贷款诈骗1万元以上不满1.4万元的,为拘役刑;1......


·如何进行现场实物的封存
      当怀疑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人身损害后果时,在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应立即对输液器、注射器、残存的药液、血液、药物以及服药使用的器......


·诈骗是初犯如何量刑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三万元至十......


·法律规定商标续展几次?
      法律规定商标续展几次?一、法律规定商标续展几次?注册商标的续展没有次数的限制,只要商标注册人愿意可以无期限的续展下去。第四十条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后未通过使用是否侵权?
      商标注册后未通过使用是否侵权?商标注册后未通过使用不算是侵权。因为商标需要申请注册并获得核准注册,才能获得相应的商标权利。我国市场上可以看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