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知识产权评估费用是如何规定的?

知识产权评估费用是如何规定的?
  
  知识产权是一种智力成果,该权利的归属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将该权利转让给他人,为了体现公平,在转让前,一般都会对知识产权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在在评估前,会根据知识产权评估费用的规定收适额费用,在费用缴清后,鉴定评估机构才会开展评估工作。
  
  一、知识产权评估费用是如何规定的?
  
  对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从资产的角度进行评估已经成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的重要手段,但是知识产权资产评估在国内属于无形资产新兴的评估领域,所以人们对知识产权评估的了解还很少。
  
  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收费办法,即按资产金额大小划分收费档次,分档计算收费额,各档相加为收费总额。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关于资产评估实行有偿服务的规定,本着“优质服务、合理收费”的原则,按(1992)价费字625文件《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执行,目前国家在92年、97年、99年等年份发布过不同的资产评估收费标准,下面按92年最低标准进行阐述。资产评估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收费办法,即按资产金额大小划分收费档次,分档计算收费额,各档相加为收费总额。其中计件收费平均标准分为六档,各档差额计费率如下表:
  
  差额累进收费表
  
  档次评估值(万元)差额计费(%)
  
  1100以下(含100)0.6
  
  2100以上-1000(含1000)0.25
  
  31000以上—5000(含5000)0.08
  
  45000—10000(含10000)0.05
  
  510000以上0.01
  
  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报告收费计算方式举例说明(假设委估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价值12000万元,按92年收费标准计算)
  
  100万元以下部分: 100×6‰=0.6万元
  
  100万元—1000万元部分: 900×2.5‰=2.25万元
  
  1000万元—5000万元部分: 4000×0.8‰=3.2万元
  
  5000万元—10000万元部分: 5000×0.5‰=2.5万元
  
  10000万元以上部分: 2000×0.1‰=0.2万元
  
  二、如何进行知识产权的评估
  
  在下列情况下企业知识产权应当进行评估:
  
  (一)确定企业知识产权作为转让或许可贸易的价格;
  
  (二)确定企业知识产权资本化价值,如以知识产权作为入股的股金额,建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一方或双方以知识产权作为出资方式;
  
  (三)知识产权作为企业产权之一,将知识产权资本化,如在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企业合并、破产清偿、涉及产权变更时;
  
  (四)以知识产权设立质权。
  
  此外,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涉及侵犯财产权利的赔偿时,也有必要进行评估。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资产,故而对其价值进行评估具有一定的难度性,一般来说,知识产权评估费用是比较高的,根据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知识产权的资产评估产区的是差额收费的方法,此外,评估机构在进行评估时,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则进行,否则评估结果是不会发生法律效力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抚养权司法解释有什么内容
      我国关于离婚抚养权司法解释,是在1993年制定实施的。该司法解释中详细介绍了,在父母离婚争夺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时候,法官是通过怎样的标准来对抚......


·管制法刑期规定是什么?
      管制法刑期规定是什么?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当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管制的期限,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


·经济法关于偷税漏税的处罚是什么?
      经济法关于偷税漏税的处罚是什么?经济法关于偷税漏税的处罚是: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股东股权质押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股东股权质押合同签订注意事项股权质押作为上市公司大股东开展资本运行的一种工具,在A股市场已经相当普遍。债务人自己或他人以股权提供担保,这种担保......


·交通事故人伤法院流程是什么
      交通事故人伤法院流程是什么(一)起诉和受理: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


·一、 交通事故工亡抚恤金双倍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工亡抚恤金双倍赔偿吗?交通事故属于工伤的,并不会双倍赔偿。这种情况下可以由交通事故和工伤赔偿同时进行赔偿处理的,但不是双份的赔......


·离婚官司律师费谁出呢?
      随着人们对婚姻观念的改变,对幸福生活的追求,国内的离婚率与日俱增,伴随着离婚的同时,还有一些私人的或者财产上的纠纷问题会涉及到法律诉讼,涉......


·股权质押登记有效期为多久?股权出质需要哪些流程?
      股权质押登记有效期为多久?股权出质需要哪些流程?一、?股权质押登记有效期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质权也消灭。由此可见,质押的......


·减轻和免除侵权责任的事由有哪些
      民法理论将免责事由分为两大类:一是正当理由,包括职务授权行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自助行为、受害人同意。二是外来原因,包括不可抗力、受害人过......


·农村买房合同什么情况下无效
      目前,我国的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买卖农村房屋,只是在实践中,常常会出现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对于这一现象,必须要引起购房者的高度重视。那......


·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是怎样的
      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是怎样的在工作中,难免会和公司产生劳动争议,假如与公司产生了劳动争议那么就要通过司法机关进行仲裁,来维护我们的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