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司法调解的受理范围是什么?

司法调解的受理范围是什么
  
  一、司法调解的受理范围
  
  司法调解的受理范围,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
  
  公民与公民:公民与公民之间的纠纷,一般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邻里、同事、居民、村民之间,因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或者发生争议而引起的纠纷。
  
  公民与法人:公民与法人、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纠纷十分广泛,例如,农村村民与农村合作组织、经济组织、乡镇企业之间因土地承包、农业产业化服务中的合同,划分宅基地、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纠纷。
  
  企业职工:企业职工与所在企业之间,因企业转制、租赁、兼并、破产、收购、转让,或者因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医疗费等发生的纠纷。
  
  其他:城市居民与城市市政管理组织、施工单位、企业事业单位等因城市街道市政建设,危改房屋改造等引发的纠纷等等。
  
  二、司法调解的程序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可以在受理前告知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可以指定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也可以由当事人选择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
  
  人民调解员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可以邀请当事人的亲属、邻里、同事等参与调解,也可以邀请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经验的人员或者有关社会组织的人员参与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支持当地公道正派、热心调解、群众认可的社会人士参与调解。
  
  人民调解员调解民间纠纷,应当坚持原则,明法析理,主持公道。调解民间纠纷,应当及时、就地进行,防止矛盾激化。
  
  人民调解员根据纠纷的不同情况,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调解民间纠纷,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耐心疏导,在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
  
  (二)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
  
  (三)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
  
  (四)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如实陈述纠纷事实;
  
  (二)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
  
  (三)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人民调解员在调解纠纷过程中,发现纠纷有可能激化的,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对有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纠纷,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调解情况。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建立调解工作档案,将调解登记、调解工作记录、调解协议书等材料立卷归档。
  
  相信您对司法调解的相关内容已经很熟悉了。在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中,非常容易产生纠纷,除了通过诉讼以外,司法调解也是一种很好的选择,既节约司法资源,又有利于纠纷的有效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土地征收不举行听证会,征收方违法了吗?
      土地征收不举行听证会,征收方违法了吗?一、土地征收不举行听证会,征收方违法了吗?不违法,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土地征收的听证是由被征......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离婚
      夫妻中的一方要想解除婚姻关系,此时就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离婚手续。而在向另一方提出离婚的时候,相信也不是无缘无故的,并且在这方面我国法律中......


·逆向行驶撞死人怎么办?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现在每个家庭都有了更加方便更加快速的出行工具,但是往往有些人会因为交通事故而失去自身最宝贵的性命,都是因为您对于交......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23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3、......


·刑诉法换押的规定有什么?
      当案件的嫌疑人被抓获后会被押送到相关地点为后期的诉讼程序做好准备,但是诉讼程序可能会涉及到很多个部门并且需要犯罪嫌疑人在各个部门之间来回转移......


·买卖合同纠纷案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中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有责任为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在销售合同纠纷中,当事人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1.销售合同的书面证明。书......


·劳动合同专用章是公司合同专用章的法律意义:对合同当事人而言
      劳动合同专用章是公司合同专用章的法律意义:对合同当事人而言,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


·法人代表借款用于公司是否承担责任?
      法人代表借款用于公司是否承担责任?一、法人代表借款用于公司是否承担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


·解除责任担保协议怎么写?
      解除责任担保协议怎么写?在借贷关系中,除了债权人和债务人外,通常还有担保人,其通过保证合同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承担债务违约的连带责任。在一定条......


·关于行为人什么是认罪认罚?
      刑事案件会涉及到很多犯罪的行为,在审判过程中,法庭上存在着原被告。一般被告都是一些犯罪嫌疑人或者就已经是罪犯了。如果在法庭上审判时,犯罪嫌疑......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一般是多少钱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一般是多少钱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