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我们的日常生活是受到各类法律的限制的,民法是普遍适用的法律,

我们的日常生活是受到各类法律的限制的,民法是普遍适用的法律,从立法条规上看,民法中规定的范围也爱比较广的,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行为人下落不明后由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等,根据民法的规定,被宣告失踪法律后果是什么?一、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法院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后,应当确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并由财产代管人以失踪人的财产清偿所欠税款、债务及应付的其他费用。1、确定财产代管人。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法院指定的人代管。法院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应当根据有利于保护失踪人财产的原则指定。没有上述代管人,或者他们无能力作代管人,或者不宜作代管人的,法院可以指定其他公民或者有关组织为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失踪的,其监护人即为财产代管人。2、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这里的“其他费用",包括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和因代管财产所需的管理费等必要的费用。在诉讼中,失踪人的债权人将财产代管人作为被告,财产代管人也以原告的身份要求失踪人的债务人清偿债务。此外,婚姻法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二、宣告失踪的条件是什么?1、必须有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事实。2、必须是与下落不明的公民有利害关系的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3、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宣告失踪制度的设立是为了保护失踪人的财产利益,故而被宣告失踪法律后果,一般是由特定的人代为保管其所拥有的财产,失踪人在被宣告失踪期间的行为依旧有效。需要注意的是,宣告失踪必须由相关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否则人民法院是不会主动适用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辽宁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辽宁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辽宁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


·刑事自诉案件程序流程是什么
      刑事自诉案件程序流程是什么?(一)立案审查法院对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必须根据立案的条件进行审查,主要查明有无明确的被告人。有无足够的证据证明被......


·欠钱五年不还怎么办能追回吗?
      欠钱五年不还怎么办能追回吗?欠钱五年不还能通过向法院起诉等方式追回,借条之中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那么此此时并不会认为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如实对......


·起诉状格式要求是什么?
      起诉状格式要求是什么?一、起诉状格式要求民事起诉书的内容和结构由首部、正文、尾部组成。此外,还有“附项”。一、首部。1、标题文书上部正中......


·调整企业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调整企业高温津贴发放标准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


·申请假释的条件有哪些?
      假释可以说是对罪犯很有利的一种制度,但在服刑期间要想申请获得假释,也不太容易,此时首先需要满足法律中规定的申请假释的条件才行,不然肯定无法获......


·医疗损害责任中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医疗损害责任中的归责原则是什么意思?若发生医疗损害,患者一方肯定会向医院要求损害赔偿,但是若不是医院治疗引发的问题,这样就很容易发生纠纷,所......


·身份证需要多久办好
      身份证是一个人身份的象征,身份证号码是唯一的,在我国从事某些活动是需要身份证的,那么身份证需要多久办好呢?办理身份证分为首次申领和补领,在等待......


·司法鉴定轻微伤处罚条例
      当出现人身伤害纠纷,当事人对伤害的程度产生纠纷,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如果鉴定结果为轻微伤,应当走刑事诉讼还是民事赔偿解决呢?司法鉴......


·上缴利润递增包干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企业经营者:......


·员工在疫情期间算旷工吗?
      员工在疫情期间算旷工吗?因疫情原因不能上班的,可以向用人单位请假,并不算旷工处理。依据我国相法律的规定,员工在新型冠状病毒隔离期间,不能提供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