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国家法定晚婚晚育年龄是多少?

我国法定晚婚晚育年龄并无明确性规定,一般认为26岁时分界线,不过如今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青年人选择晚婚。一方面是想要过自己的梦想而打拼,另一方面学历越来越高导致人的思想也在不断变化着,那么下面我们就开说说国家关于晚婚晚育的相关规定吧。
  
  【晚婚年龄规定】:
  
  1、《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所以晚婚年龄即只要大于规定结婚年龄即可,只要比法定日期晚了就是晚婚。
  
  2、我国民法典没有对晚婚年龄进行明确规定。实际生活中人们通常会觉得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晚婚年龄与法定婚龄不同,它不是强制性的,而只是鼓励性、提倡性的结婚年龄。
  
  【晚育年龄规定】:
  
  3、一般晚婚生育者即符合晚育条件。
  
  4、我国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晚育年龄进行明确规定。有些省份要求只要在23周岁以上生育就属于晚育,有的省份要求在24周岁以上生育才属于晚育。具体必须根据本地政策执行。
  
  晚婚晚育年龄计算
  
  1、晚婚年龄的计算方法,以结婚证书上批准的日期为准。计算公式:晚婚年龄=结婚证书上批准的日期-本人的出生日期。
  
  2、晚婚的前提是男女双方都必须为初婚。如果一方为再婚,另一方为初婚,初婚的一方即使已达到晚婚年龄,也不属于晚婚。
  
  3、晚育年龄=孩子出生的日期-母亲出生的日期。
  
  4、晚育以女方年龄为准。
  
  5、男女双方都必须是晚育。
  
  现行政策不再鼓励晚婚晚育
  
  目前执行的计划生育法将原来第一千零七十一条的“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修改为“符合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简单来说就是删除了晚婚晚育相关政策,不再专门鼓励晚婚晚育。这是因为什么呢?
  
  这是因为我们当前的男女初婚年龄已经到了25岁左右,初育年龄到了26岁以上,年龄太大,对于母婴的安全、保健,对于高龄产妇的身体健康等等方面都不利,所以现在不提倡晚婚晚育,而是鼓励您按照政策生育,确定的是自主采取相关的避孕节育措施,自主安排家庭生育计划。
  
  晚婚晚育产假、婚假新规定
  
  【晚育产假】:我国新制定的计划生育法取消了晚婚晚育产假。简单来说就是以后晚婚晚育者不能享受晚婚晚育假了。同时各省市也已经删除了符合晚婚晚育条件者才可以享受陪产假等规定。
  
  【晚婚婚假】:目前我国取消了晚婚婚假。部分省市市民只能享受3天的正常婚假。但仍有部分省市取消了晚婚假,延长了婚假天数。例如广东省婚假仅为3天,而北京婚假为10天。
  
  从我国关于法定晚婚晚育年龄的相关规定,我们大致了解了结婚年龄。不过晚婚晚育到时候对于产妇身体和健康还是会有所影响的,所以一般不提倡。相关部门也在努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政府的惯常手段:张冠李戴避重点
      政府的惯常手段:张冠李戴避重点  【案情简介】  重庆的李先生,家在大山深处,自家承包地将近十亩,以种田为生,日子安稳平静。李先生家处三峡地......


·行政处罚以什么形式设定?
      行政处罚以什么形式设定?1.警告。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


·公安终止侦查什么意思?
      一、公安终止侦查什么意思?公安终止侦查就代表人民检察院已经受理审查案件了,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后,出现终止侦查的情......


·网贷逾期不还后果是怎样的
      网贷逾期不还后果是怎样的1、逾期未还网贷承担高额逾期费用;2、网贷不换欠款者需要承受平台花式催收;3、网贷不还欠款者人行征信产生污点;4、欠网贷还不......


·婚姻需要夫妻两人用感情予以维持
      婚姻需要夫妻两人用感情予以维持,往往需要相互帮助和相互欣赏,当夫妻两人在婚姻关系中已经没有了基本的感情,那么两人很可能会选择离婚。当两人能够......


·土地使用证贷款担保可以吗?
      我们国家是国土面积比较大的国家之一,拥有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面积,虽然说有的地区土地的还没有完全开发,但是根据现在的发展状况,这些地区的......


·工业用地出让年限的内容有哪些
      工业用地出让年限的内容有哪些我们知道,土地根据其用途划分为不同的性质,并且土地的使用或者出让年限根据用地性质的不同也不相同,而工业用地是土地......


·发生工伤鉴定以后怎么赔偿?
      在工作的过程中,偶尔难免会发生一些意外,有些是一些小伤,而有些则是一些不可忽视的严重的伤,这些都称为工伤。受伤之后,如果伤情较严重,应该在进......


·盗窃罪罚金是犯罪分子缴纳还是直系亲属缴纳?
      盗窃犯罪活动是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刑事犯罪,这类案件经公安机关侦查后,会由人民检察院发起诉讼。法院在对犯罪嫌疑人判刑的时候,还会一并处以......


·人在看守所多久开庭
      开庭时间由法院安排。《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开庭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


·犯罪是否一定会被判刑
      很多人的观念里面,只要有人实施的行为构成了犯罪,那么就一定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的话,行为人犯罪是否一定会被判刑,也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