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我国怎么办

在我国怎么办理他项权证
  
  房产证作为抵押物的时候,如果不办理他项权证的话将会存在诸多的法律风险。问题是生活当中很多人在第一次向银行贷款办理他项权证的时候,都不是特别的清楚在我国怎么办理他项权证?他项权证一般都是需要到当地的房管局部门办理的具体的办理流程,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来了解一下。
  
  一、在我国怎么办理他项权证?
  
  一手新房的他项权证的办理需要房地产开发商和购房者共同提交资料的:
  
  1、房地产抵押申请表;
  
  2、抵押人身份 房屋他项权证书房屋他项权证书证;
  
  3、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未婚证明;
  
  4、借款抵押合同;
  
  5、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6、房屋评估报告书或抵押物价值协议书;
  
  7、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根据他项权利人和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协议,双方持协议和身份证明以及其他必要证明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和证书发放事宜。
  
  二、办理事项
  
  申请程序
  
  1、申请人持上述有关材料,到平海路45号平海大厦办证大厅受理窗口申请办理,经办人在审核资料无误后,出具《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受理单》(以下简称“受理单”)交由申请人收执;
  
  2、申请人在受理单标注的领证日期之后携“受理单”及身份证明原件到产权缴费窗口缴费后在产权发证窗口领证。如审批未通过,另行通知。
  
  3、办理要求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浙江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房屋登记办法》
  
  申请材料
  
  需提供的资料
  
  (一)必须提供的资料:
  
  1、杭州市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表原件;
  
  2、杭州市房产档案馆查档证明原件;
  
  3、登报声明《房屋他项权证》遗失作废的公告(需在《杭州日报》上刊登);
  
  4、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校对原件);
  
  5、抵押权人及抵押人共同出具的情况说明;
  
  6、抵押人为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如为共有房产(包括夫妻共有房产),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抵押人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的,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具结书。注:二代身份证反面也需复印 .
  
  (二)若委托办理还需提供:
  
  1、委托人,受托人均为个人,提供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2、委托人为单位,受托人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单位委托书原件及该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3、若涉外或涉港、澳、台的房产登记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委托书,应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认证手续,其他根据有关规定须经公证机关公证或有关机认证的;
  
  4、委托有中介资质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办理,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的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证件原件证件原件
  
  填写说明
  
  (一)房屋他项权证号:房他证 字第 号。“房他证”前空位填写发证市、县的简称。“字”前空位填写发证市、县的区(县)名称。“号”前空位填写区(县)房屋他项权发证的顺序号。
  
  (二)房屋他项权利人:他项权利为抵押权的,填写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抵押权人;他项权利为地役权的,填写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地役权人。
  
  (三)房屋所有权证号:填写房屋登记机构向房屋权利人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证号。
  
  (四)房屋坐落:他项权利为抵押权的,填写抵押的房屋坐落;他项权利为地役权的,填写供役地房屋坐落。
  
  (五)他项权利种类:填写抵押权或地役权等他项权利。
  
  (六)债权数额:属于一般抵押权的,填写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属于最高额抵押权的,填写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最高债权额”。
  
  (七)附记:填写需要记载的其他事项。设定最高额抵押的,应在附记栏中注明;地役权登记的,需役地房屋坐落应在附记栏中注明。
  
  (八)其余事项与《房屋所有权证》填写说明相同。
  
  如果是在买房的时候向银行抵押贷款,办理他项权证的时候,需要开发商和购房者提交房地产抵押申请表,关系证明或者单身证明,借款抵押合同,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以及抵押物的价值协议书等有效证件到房管局办理他项权证就可以。一般的工作人员在审核无误的情况下,就会按照相关规定给当事人办理他项权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犯罪分子被逮捕后还能和解吗?
      一、犯罪分子被逮捕后还能和解吗?犯罪分子被逮捕后,是可以和解的,可以在预审阶段和公诉阶段甚至审判阶段和解,但是和解首先要赔偿得到被害人谅解......


·一、交通事故处理保险赔偿时间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处理保险赔偿时间是怎样的?交通事故处理保险赔偿时间是三个月的时间,一般情况下,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之内,保户......


·工程进行分包的范围?
      工程进行分包的范围有哪些一、工程进行分包的范围有哪些《建筑法》第29条规定,“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一、以租抵债转租买卖不破租赁相互抵触吗?
      一、以租抵债转租买卖不破租赁相互抵触吗?相互抵触,按照目前的司法实践,以租赁形式抵偿债务的,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所谓买卖不破租赁,系指......


·一审判决后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一审判决后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一)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二)情......


·外观专利换商标算侵权吗
      算侵权。《商标法》第九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牲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就包括有专利权......


·一、离婚还需要公正财产吗?
      一、离婚还需要公正财产吗?离婚前办理财产公证不是必须的。当事人可以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办理财产公证并不是必须的。如果想办理公证,需要出于双方自......


·确认商标不侵权起诉对象是谁?
      确认商标不侵权起诉对象是谁?使用注册商标行为人起诉商标权人,确认自己没有侵犯商标权的确认之诉。确认不侵犯商标权诉讼与传统的、常见的商标侵权诉讼......


·交通事故频发的最大一个原因就是醉驾,那么醉驾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频发的最大一个原因就是醉驾,那么醉驾的判定标准是什么?醉驾的处罚规定是什么?想必还有很多人不清楚。下面为您简单整理了一些关于醉驾开除......


·离职保密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离职保密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离职保密协议书范本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时,获得甲方支付的......


·企业改制资产分配原则要注意哪些内容?
      我们常见的公司企业类型一个是有限责任公司,之所以称之为是有限责任公司,是因为公司中的股东,只要按照自己的认缴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就可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