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司法鉴定检材的要求有哪些?

人们因为合同纠纷打官司的时候,经常会用到司法鉴定。通过专门的鉴定所对合同签字鉴定,来明确合同的真实性。这种属于文书类鉴定,需要当事人向鉴定所提供检材。这里需要注意,检材要符合鉴定所的要求,否则可能不予受理。那么,司法鉴定检材的要求有哪些?下面请看我们带来的这篇文章。一、司法鉴定检材的要求有哪些?委托人在委托送检时,应当提供检材原件。因特殊情况如银行、工商等部门保存的原件不能够随卷提供的,委托时可以提供照片或者复印件,但须注明调取的时间、地点、人员、复制方式等内容,并尽快安排技术人员现场查看原件。鉴定人员应核对复制件与原件内容是否相同,特征是否由于复制而发生变化及其变化的程度。原件不能提供也无法查看的,一般情况下不予受理。在司法鉴定中,委托鉴定事项能否正确解决,除受司法鉴定技术水平和鉴定人业务能力等因素影响外,主要还取决于鉴定材料是否具备鉴定条件。司法鉴定检材的技术条件要求是:检材应能用司法鉴定技术进行显示、记录和检验,并具有一定数量的特征。检材应具有一定数量的特征,特征数量应能反映司法鉴定客体的基本属性。二、文书类鉴定的检材有什么?1、笔迹类检材,是指各种手写笔迹材料,通过鉴定可以认定书写人。2、文书类检材,是指除认定手写笔迹书写人以外的其它一切以文字、图案、线条、符号、图像、为其表现形式的各种书面材料。如:证书、证件、商标、票据、印章、印文和其它非手写的印刷、打印、复印文书等,通过鉴定可以确定文书真伪、文书形成时间和制作方法等。三、对检材进行审核的重要性在哪里?接受委托时,应当审查委托要求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检材有无检验鉴定条件,样本是否具备比对条件。同时又规定: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委托要求不符合法律或者司法鉴定专业规定的,检材不具备鉴定条件的,应当不予受理。样本不符合比对条件的,可以提出补充样本的要求,样本补齐后重新办理委托受理手续,或者终止鉴定。显而易见,委托要求是否正确,检材有无检验鉴定条件,样本有无比对条件,以及鉴定意见怎么表述,是最基本、最基础的问题,其是否规范以及规范的程度,将对司法鉴定产生直接影响。综上所述,文书类鉴定中,检材和样本是非常重要的资料,需要当事人认真收集,司法鉴定检材的要求包括检材必须是原件、具备检验条件及具有一定的数量特征等。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检材,司法鉴定所会要求当事人补充,直至材料完整。因为只有客观、真实及原始的材料才具备鉴定的意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交通事故赔偿工资怎样算误工费?
      一、交通事故赔偿工资怎样算误工费?交通事故误工的计算公式是误工收入乘误工时间。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标准,具体如下所述: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工伤伤残鉴定如何主张赔偿?
      劳动者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自己受到工伤伤害后,总感觉投诉无门,自己默默承受着病痛并承受着巨大的精神以及经济压力。我们要提醒您,我国非常重视劳......


·一、银行卡盗刷起诉银行期限是多久?
      一、银行卡盗刷起诉银行期限是多久?一般诉讼时效为两年,盗刷就是不法分子利用高科技手段复制他人的银行卡、信用卡以及密码,提取现金供自己使用;给对......


·遇到公司股东撤资该怎么办
      遇到公司股东撤资该怎么办一、遇到公司股东撤资该怎么办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撤回出资只有两种,一种是股权转让,一种是公司收购股权,如果......


·肇事逃逸造成重伤法律规定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肇事逃逸造成重伤法律规定的量刑标准是什么?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


·盗窃罪加重情节有哪些
      一、盗窃罪加重情节有哪些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


·公务员病假规定最新规定是什么?
      公务员病假规定最新规定是什么?公务员作为很多人心中的理想职业,也是国家的服务人员,这个职业的特殊性引来大众的特别关注。那么公务员的病假制度......


·诉讼离婚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说到诉讼离婚构成要件其实也就是指在诉讼离婚中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之后,法官最终才会判处夫妻离婚。也就是说,此时夫妻离婚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必......


·对于出轨有孩子算重婚罪?
      一、对于出轨有孩子算重婚罪?单纯在在外出轨,即使第三者怀孕或生了孩子也不一定构成重婚罪。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


·什么样的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
      什么样的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


·性骚扰精神损失费多少?
      性骚扰精神损失费多少?性骚扰精神损失费是需要综合各种情况来进行考虑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