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商品房的销售条件是什么?

商品房的销售条件是什么
  
  开发商在对商品房进行销售的时候,有可能是预售的期房,当然也有可能是销售现房,但无论是怎样的房产,此时都是需要先满足了国家规定的销售条件的,那么才具有销售商品房的资格。究竟法律中规定的商品房的销售条件是什么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商品房的销售条件是什么?
  
  商品房的预售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多层建筑已完成主体结构三分之一以上
  
  (五)高层建筑已完成地面以下的主体工程。
  
  商品房的现售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二、商品房交房条件有哪些
  
  长期以来,我国大多数省市,商品房交易中对交房条件的界定比较模糊,主要以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的条件为准。有的开发商为了赶工期,往往不顾房屋质量和配套设施是否齐全便仓促交付,使购房者的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
  
  但通常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住宅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法定条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二)约定条件-达到预售合同约定的其它交付条件。
  
  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另《消防法》规定: 建筑工程竣工时,经消防验收合格,方可投人使用。建筑工程竣工时,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消防验收申请,设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还应当同时提交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并组织消防验收。消防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不得交工,建筑物的所有者不得接收使用。
  
  一般销售条件里面除了对商品房有要求外,还对开发商的资格证书有所要求,具体商品房的销售条件上文中也作出了介绍。但在交付过程中就不同了,作为购房者在交付商品房的过程中,要仔细对商品房的质量作出验收,尤其是对一些隐蔽工程进行验收,一旦收房了,之后有什么问题开发商就有理由不承担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延长举证期限的理由和法律规定是什么
      延长举证期限的理由和法律规定是什么一、延长举证期限的理由第一是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这是举证期限的延长的必备条件。所谓提交......


·两个小孩抚养费要怎么给
      两个小孩抚养费要怎么给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


·高管违反忠实义务如何举证?
      高管违反忠实义务如何举证?向相关人事部门进行举报,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违背忠实义务造成损害时,须承担相应的......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怎么认定实践中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怎么认定实践中,很多的是买卖合同最后演变为欠款纠纷的案件。如原来是供货合同(即工业品买卖合同类或其他),后买方由于各种......


·员工患病期间合同到期可以解除吗
      员工患病期间合同到期可以解除吗?员工在入职的时候都会与单位签订合同,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可以享受该有的权益,但是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身体......


·环保条例行政拘留的情形包括什么?
      环保条例行政拘留的情形包括什么?中国的孩子从小就被教育要保护环境,确实,保护环境是我们国家现在面临的严峻问题。因此,我国对于破坏环境的一些......


·一、精神病人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
      一、精神病人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精神病人的离婚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


·专利侵权的最高赔偿额是多少钱?
      专利侵权的最高赔偿额是多少钱?专利侵权的最高赔偿额在法律上并没有规定,法院判决的最高赔偿金额要根据专利权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实际得利等方面......


·一、车撞伤狗是否是交通事故?
      一、车撞伤狗是否是交通事故?车撞狗算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


·在哪种情况下进看守所?
      一、哪种情况下进看守所凡是涉嫌刑事犯罪的,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都会被移送当地相应看守所关押。另外,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成年和未成......


·在我国贷款支付方式主要?
      在我国贷款支付方式主要有哪些其实贷款不是属于普通的债务债权关系的,这是我们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一种有偿利息的借款方式。整体程度上,贷款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