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无劳动合同用工怎么赔偿标准?

其实不签劳动合同的话,对员工本人和公司都是存在诸多风险的。尽管如此,生活当中绝大多数的劳动关系还是仅仅通过口头的形式进行约定的。就比如在餐饮行业当中,就很少有单位会主动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是员工本人也并不清楚,无劳动合同用工怎么赔偿标准?
  
  一、无劳动合同用工怎么赔偿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风险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除了要支付上述赔偿,还需要承担其他风险: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成立的风险。《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的,就视为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走人,将导致企业内部人员的流动性,这种流动对企业制度管理不利,对企业文化更是致命。
  
  3、未签劳动合同不能对涉及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劳动者进行有效约束。
  
  三、未签订劳动合同索要双倍工资的注意事项
  
  1、适用“双倍工资”的范围
  
  我们说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适用劳动合同法调整的才可以“双倍工资”。这个适用范围在《劳动合同法》第2条“适用范围”中有明确的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2、 如何定义劳动合同
  
  具备了劳动合同的主要法律特点,就可以认定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在这里就公司就有了操作的空间,在我们接触的一些案例中,公司经常讲一些单纯约定工资的一些备忘录或者证明,还有一些入职的邀请函,确认函等经过一定处理后当作劳动合同来处理,以规避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惩罚.另外还有一些所谓”空白合同”,” 黑白合同”,”单方合同”问题.这个就需要劳动者具备一定的法律理论和庭审经验,认真具体分析,利用举证原则,法律知识,来揭穿单位的抗辩理由.
  
  在实践中,一些保密协议,竟业禁止协议,毕业生的三方协议等一般是不能认定为书面劳动合同的.
  
  3、“双倍工资”支持多长时间?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在实践中, 未签订劳动合同,索要双倍工资到北京劳动仲裁申请仲裁,北京市的仲裁委员会一般只支持11个月,法院判决不一,有支持多余11个月的,西城区法院就是如此,那么多余11个月未签合同该如何主张双倍工资呢?当然也有救济手段,可以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求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有的仲裁委是不受理的,给开个不受理通知书,然后直接到法院起诉。
  
  劳动合同法当中就有着明确的要求,用人单位如果已经和员工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超过一个月,但是仍然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话,要求从第二个月开始,就必须要向员工支付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实际上劳动合同是国家强制要求必须要签订的。希望员工本人在了解过无劳动合同用工怎么赔偿标准这个问题以后,一定要学会运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判定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
      在刑法上认定重婚罪,首先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重婚罪的前婚属于合法婚姻。即,重婚罪的前婚是经过合法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证的婚姻。不过,在......


·深圳合同到期不續約怎么办?
      深圳合同到期不續約怎么办?在任何一家企业,员工和企业都要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劳动合同是有期限的,比如三年、五年等。合同到期后,员工可选择续......


·防控疫情期间工资如何计算
      防控疫情期间工资如何计算?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


·举报诈骗和非法集资应该去哪个部门进行投诉?
      在当今这个社会,相信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遇到过诈骗分子,非法集资的行为最近也是经常可以听到,这些行为虽然在法律上进行了规定,但是如果没......


·一、再婚夫妻相互继承财产范围有哪些?
      一、再婚夫妻相互继承财产范围有哪些?《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的范围包括:1、收入2、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林木、牲畜......


·实践中,经常发生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况,有时候是因为老
      实践中,经常发生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况,有时候是因为老板卷款跑路了,而有的时候则是因为单位确实经营困难发不出工资,但不管是在怎样的情况......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规定是什么?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规定是什么在股权转让的过程当中势必会产生大量的股权转让费,所以国家规定的股权转让的当事人是必须要向当地的税务局......


·一般欠货款不还怎么办?
      一般欠货款不还怎么办?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是很多人经常听到的话语,但是在现实中我们还是会看到很多欠款不还的情况,随着信息化时代的进步,现在贷款......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继续履行非金钱债务
      在我国债务的形式有很多种,非金钱债务就是指当事人双方的债务不是金钱方面的债务,是以其他形式产生的债务。我国规定这类债务在当事人违约、合理期限......


·民事纠纷没开庭调解律师费退吗
      民事纠纷没开庭调解律师费退吗?没开庭调解律师费是否可以退委托要以委托书中的约定为准,律师办理相关业务,只要签了委托代理合同的,交的律师代理费是......


·物业管理方面的纠纷
      物业管理是购房者长期面临的一个问题,购房者(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的纠纷涉及许多方面,尤以缴费的多少为最常见。  对于购房者来说,首先要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