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男方还没有离婚和别人有孩子算违法吗?

走入一段婚姻,男女双方就应该对这段婚姻负责。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不难发现一些人在婚姻关系内,但是却在做着一些出格的事情,比如出轨,这种婚内出轨的行为会受到您的指责,也应受到道德的谴责,严重的话还是触犯法律的。比如男方还没有离婚和别人有孩子算违法吗?接下来由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婚内出轨,还没离婚就和别人有孩子这类是否违法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一、男方还没有离婚和别人有孩子算违法吗男方的行为肯定是违法行为,肯定违反了夫妻之间的互相忠实的义务了,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情形,但是不一定是构成刑事犯罪,如果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又领取了结婚证,则有可能是构成重婚罪的。《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重婚罪的类型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司法实践中,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可以看到,婚内出轨并有私生子的行为,并不是构成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是否触犯重婚罪,具体要看出轨方与小三在日常生活中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是,构成重婚罪;否则,就不构成重婚罪。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希望步入婚姻殿堂里的男男女女能够对自己的婚姻负责。对一些违法行为坚决抵制,比如男方还没有离婚和别人有孩子算违法吗?当然,除了道德的谴责外,还应根据其严重情况接受法律的制裁。如果您或朋友遇到了类似的情况,请依法捍卫自己的权利。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或有其他疑问,建议您可以咨询当地的律师,让他们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宅基地确权后有哪些用处?
      1、首先要知道城市里买房是有房产年限的,一般是70年,而在农村,宅基地是永久性产权,家中有宅基地,就有了根定海神针,心里不慌。即使在城市里待不下......


·监视居住期限怀孕可以变更为取保吗?
      监视居住期限怀孕可以变更为取保吗?可以申请变更为取保候审,但决定权在办案机关。《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


·高消费限制令什么时间可以解除
      高消费限制令什么时间可以解除?被法院限制的高消费令在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之后就可以立即解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九条......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流程的规定是什么?
      我们国家公司法律当中规定了一个公司进行成立的时候,需要提交给相关部门的材料当中包括公司的注册资本资金规定,当然,公司的注册资本并不是说一定不......


·如今,城市现代化发展越来越快,高层建筑越来越多,有人承包土地
      如今,城市现代化发展越来越快,高层建筑越来越多,有人承包土地开发,其中就要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合同,就有纠纷,解决纠纷是个问题,轻则私人......


·胁从犯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量刑是人民法院刑罚裁量活动。因此,量刑是以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为前提的。我国刑法对于共同犯罪中各共犯的具体犯罪都规定了相对确定的法定刑,具有......


·犯罪预备阶段属于犯罪行为吗?
      犯罪预备阶段属于犯罪行为吗?(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犯意表示是指......


·对公职人员实施行贿的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对公职人员实施行贿的立案标准是什么?1、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公职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


·根据我国制定的新婚姻法小三的定义是怎样的?
      在当代这个社会,最近一段时间,经常可以在网上看到这样的视频,一群人殴打小三。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的人会插足其他人婚姻,也就是第三者,许多人......


·骨折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在现代这个社会,人们比较重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也是国家大力宣传的效果,因此诉讼活动变得频繁,很多案件中也是需要司法鉴定的。但是在现实的生......


·社会抚养费追诉期是怎么规定的
      抚养孩子本身就要结合自己家庭的实际收入状况的,现在仍然有很多的农村地区存在严重的重男轻女的思想,为了要到所谓的男孩,超生五六胎的这种情况都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