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怀孕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在一定程度上,我们可以说社会当中对于女性职工的要求是比较严格的,尤其在职场上,更可以体现出来。因为不可否认的是,社会当中确实存在因为女职工怀孕影响自己工作、前途的这样一些事情,甚至有些用人单位以女员工怀孕为借口,直接和女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甚至有很多人都不清楚怀孕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一、怀孕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怀孕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由于女职工在三期内属于弱势群体,因此,我国的法律、法规在这方面给予了特殊的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能因为怀孕女职工不能胜任工作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将被认定为违法。但女职工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存在过错的除外。
  
  二、相关法条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42条当中就明确规定,怀孕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是要分实际状况的,如果说怀孕女职工在怀孕期间老是无缘无故的请假,或者存在什么过错性的错误的话,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女员工仅仅是因为怀孕,用人单位就和女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话,这样做是违法的,需要对女职工进行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工程质量检测流程是什么?
      工程质量检测流程是什么?工程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工程的使用,因此我国对工程质量控制的十分严格,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工程质量检测。等工程施工结束......


·银行履约保函担保的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银行履约保函担保的办理程序是怎样的一、银行履约保函担保的办理程序是怎样的1、申请人需填写开立保函申请书并签章。2、提交保函的背景资料,包......


·兼职没签合同工资可以报警吗
      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非全日制用工可以签订口头的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保留工资报酬有关的证据,可以要求用人......


·隐名股东可以随时撤回投资款么?
      隐名股东可以随时撤回投资款么?是可以撤回的,隐名股东当然享有公司股权,毕竟是实际出资人。如果想撤回资金就必须要转让股份,可是股份明面上在别人那......


·自治的小区业主不交物业费怎么办?
      自治的小区业主不交物业费怎么办?自治的小区业主不交物业费可以和目前物业费的群里来进行一个合理的协商,或者是对他们来采取一定的制裁的措施,比如......


·侵权责任法中的劳务与雇用区别是怎样的?
      侵权责任法中的劳务与雇用区别是怎样的?一、侵权责任法中的劳务与雇用区别是怎样的?劳务与雇用区别具体如下:1、概念不同;雇佣关系是指受雇用......


·离婚夫妻该怎样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一、怎样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是离婚夫妻首先要考虑的问题,那么如何确定抚养权呢?“根据我国《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


·起诉离婚是先起诉还是先找律师?
      我们知道的起诉离婚是一种法律程序,既然是法律程序。我们在进行起诉离婚的时候,就要采取符合法律规定的规范措施进行。否则的话就会导致我们的起诉离......


·一、公证遗嘱有新的法律规定吗?
      一、公证遗嘱有新的法律规定吗?1、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2、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


·一、店面转让违约金多少比例才算是合法的?
      一、店面转让违约金多少比例才算是合法的?合同法解释(二)规定: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能高于违约损失的30%,也就是说,违约金不能超过违约造成的损失的......


·新冠疫情下合同纠纷中不可抗力规则的适用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是一种外来的不可抗拒的力量,诸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自然现象,以及如战争等社会现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