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个人债务需共同财产偿还吗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扶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除非人能够证明该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5、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比如一方的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一方因个人从事赌博、吸毒等活动欠下的债务等。对于夫妻单独所负的债务,应由本人以个人财产清偿,如果负债一方确无实力偿还的,也可以说服他方代为偿还,但必须以自愿为原则,不得强制一方为他方清偿债务。但是,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确实用于维持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属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不能对抗第三人。如果第三人不知道约定,仍以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才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对于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债权人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另外,我们还需要了解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总的来说,夫妻个人债务原则上应由个人偿还,但若夫妻双方有约定的按其约定。同时,应当注意以个人名义所负的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应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如果本文没能解决您的困惑,或者您需要任何法律帮助,请及时与的律师交流,我们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更好地维护您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欠贷款公司的钱还不上怎么办?
欠贷款公司的钱还不上怎么办?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首先逾期的话会根据时间长短对您的征信有影响......
·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注销模板是什么?
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注销模板是什么样的?我们都知道,公司在注销后与其相关的债权债务关系也要进行转让。可是人们对于转让协议却不知如何撰写。那么......
·农村贫困证明怎么写的,有哪些要求?
在日常生活中,常会遇到一些家庭条件比较差的人,对于这些家庭条件不好的朋友来说,是可以向村集体要求出具相应的贫困证明,然后再向相关部门申请一定......
·担保数额超出抵押物怎么办?
担保数额超出抵押物怎么办?首先,“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是担保法的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五条明文规定......
·裁定移送管辖撤诉的规定是什么?
裁定移送管辖撤诉的规定是什么?裁定移送管辖撤诉的规定是裁定移送管辖之后,当事人撤诉是允许的。无论是怎样的管辖案件,只要不是原告方没有违反法律规......
·不满足拐骗妇女罪的构成要件还会被量刑吗?
一、不满足拐骗妇女罪的构成要件还会被量刑吗?不满足拐骗妇女罪的构成要件就不会被量刑,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
·精神司法鉴定怎么鉴定?
我国法律规定,精神病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如果他们犯罪的话,可以从轻甚至免于处罚。因此,在刑事诉讼中,我们经常看到办案机构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精......
·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都有哪些
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都有哪些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
·债权人与担保人分别是什么意思?
债权人与担保人分别是什么意思?欠款合同中有债权人和债务人,当然有些合同还有担保人,很多人对债权人和担保人不理解,不知道这两者是什么意思。所......
·厦门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厦门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厦门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
·农村房屋拆迁,除了货币补偿还有哪些安置补偿方式?
一、农村房屋拆迁,除了货币补偿还有哪些安置补偿方式? 我国的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农民自建三种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