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级工伤补助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国家出台了各种各样的政策来保护劳动者,劳动者也享有了很大的权利和义务。对于受到工伤的劳动者,国家也会给予相应的补偿,因此基于工伤的严重程度,被分为十个等级,每一个等级都有不同的赔偿标准。那么一级工伤补助赔偿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一级工伤补助赔偿标准是什么?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一级工伤伤残
  
  一级工伤伤残是劳动功能障碍中最严重的一种。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1)极重度智能损伤;
  
  (2)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3)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4)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5)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脊柱及四肢大关节部分功能丧失;
  
  (7)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8)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9)双下肢及上一肢瘢痕畸形,功能丧失;
  
  (10)小肠切除90%以上;
  
  (11)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
  
  (12)双侧肾切除或孤立肾切除术后,用透析维持或同种肾移植术后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对于受到了一级工伤的伤员,会面临劳动能力严重受损的危险,一级伤残属于十分严重的伤残等级,因此需要受到的赔偿也更多。国家会对受到伤残的工伤伤员,按照相关赔偿标准进行赔偿,保障劳动者的权利。以上就是本文对于一级工伤补助赔偿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企业招收童工不给工资怎么办?
      尽管国家明令禁止企业使用童工,但是在一些偏远地区,企业使用童工的情况并不少见。更有甚者,企业认为未成年人比较好欺负,雇佣了他们却不支付工资。......


·法律规定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法律规定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在民间借贷发生后,债权人一定要依据借条及时主张债权,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了诉讼时效制度。这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怠于行......


·判刑后对抽逃出资执行规定是什么
      判刑后对抽逃出资执行规定是什么?抽逃出资构成犯罪后的执行规定是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


·公司如何应对债务久拖不还
      公司如何应对债务久拖不还一、公司如何应对债务久拖不还如果客户诚信记录比较好,只是遇到了暂时性资金短缺的话,可以考虑给予其一定的宽限期,这样......


·关于行政处罚追溯时效几年?
      无论是什么类型的案件,包括刑事类案件还是民事类案件还是行政类的案件都是有一个诉讼时效的,法院每天都会有非常多的案件需要处理,如果一个案件受理......


·夫妻诉讼离婚准备哪些材料
      要是夫妻起诉离婚的话,此时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否则的话一是无法顺利提起诉讼程序,再一个最后的判决可能会对自己不利。那究竟诉讼离婚准备哪些材料......


·赌场专门发牌会被判刑吗
      会,专门发牌的人属于开设赌场罪的从犯,一般量刑在三年以下。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


·公司债券与公司股票的相同之处是什么
      公司债券与公司股票的相同之处是什么一、公司债券与公司股票的相同之处是1)两者都是投资手段,体现着资本信用。它们既能为投资者带来收益,又能为公......


·离婚男方想要小孩抚养怎么办?
      离婚男方想要小孩抚养怎么办?离婚男方想要小孩抚养权的话,则需要向司法机关举证本方更有利于子女的成长,因为司法机关的判决原则是利于子女的成长。关......


·关于离婚后再生孩子抚养费是怎样计算的?
      关于离婚后再生孩子抚养费是怎样计算的很多人有疑问,一般抚养费的计算在法律当中是有规定的,但是没办法有一个确切的答案,每一个人的具体情况是不一......


·不一定,要看具体情况
      不一定,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双方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必须由当事人签名的,夫妻一方代签属无效行为。但是夫妻一方可以委托另一方代签,并且委托公证,可以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