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婚前财产公证的法律规定

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就需要做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公证不仅是对婚姻的双方财产做保证,也是为了减少离婚后发生财产纠纷。那么什么财产有必要婚前财产公证呢?婚前财产公证的法律规定又是什么?想要了解这些,在本文,我们将为您解答。
  一、
  什么财产有必要婚前财产公证呢?
  从法律角度来看,婚前财产公证起到一个证据作用,以减少发生纠纷的可能。两人结婚并不是所有财产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一般来说,比较容易举证的财产,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比较难举证的财产,需要婚前财产公证。像不动产,如房子、汽车等,因为实行登记制度、产权明确,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而产权随时处于变动的动产,像存款、玉器、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为避免离婚时无法说明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
  举个例子,如果一方婚前有一套房产,结婚期间,房子拆迁,这笔补偿款就是个人财产。
  拿到这笔补偿款后,如有必要,就要及时婚姻财产公证。因为钱是动产,如果不公证,发生纠纷就很难说清是谁的。说不清楚的钱,要算共同财产。
  二、
  婚前财产公证的法律规定
  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法律后果及有关法律事宜告知如下:1、婚前财产约定是指即将缔结婚姻关系的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或者婚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全部合法财产的归属事宜经自愿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2、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书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男女双方订立的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3、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书对缔约的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违反约定,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该约定对第三人无法律约束力,但第三人明知的除外。4、协议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财产,如发生纠纷,主张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的应负举证责任,否则应推定为婚后取得按民法典规定确定产权归属。5、男女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为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仍由夫妻婚后双方财产偿还,但该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除外。6、男女之间签订婚前财产约定,有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等规避法律意图的,该约定无效。
  特别告知:
  1、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书可以就协议所涉及的财产约定为各自所有、共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有。约定共有的,可以约定为按份共有、共同共有,或者部分按份共有、部分共同共有。2、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书可以对全部夫妻财产进行约定,也可以对部分夫妻财产进行约定;可以对婚后所有的财产进行约定,也可以对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进行约定;可以进行概括性约定,也可以进行具体性约定;可以对财产所有权的归属进行约定,也可以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进行约定;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和债务清偿责任,也可以约定婚姻关系终止时财产的分割。3、协议所涉及的财产权属发生变更,且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办理有关手续,否则有可能产生该财产所有权不转移或虽然所有权转移但不能对抗第三人之法律后果。协议所涉及的动产财产权属发生变更的应依协议约定进行交付。4、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书应当载明协议以结婚登记为生效条件的内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爱情的最高表现就是愿意与你共同踏入这婚姻的殿堂,在爱情里,了解彼此个人爱好或是人生价值观等,但是婚姻却是磨合彼此的生活细节,如果爱情破碎了,那么彼此间的各项收支该如何划清?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知晓自己的合法权益,详情可联系网站或在线律师,将获得详细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证人作证强制到庭可以吗?
      证人作证强制到庭可以吗?法院可以强制证人出庭作证。根据法律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被告人......


·上市公司可以倒闭吗
      上市公司如果破产,先要进行破产清算。清算的资产一般要先支付清算费用、国家税收、员工工资等,然后才考虑股东的利益。一般破产的公司,都是资不抵债......


·园林苗木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园林苗木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怎么写园林苗木购销合同?园林苗木购销合同采购方(甲方):供货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原则......


·购买私募基金亏损承担原则是什么,亏损风险有哪些?
      购买私募基金亏损承担原则是什么,亏损风险有哪些?私募基金亏损承担原则具体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具体的规定的,但是这个情况一般是在签订的合同中有......


·在做建设工程劳务时,难免会产生劳动纠纷,那么在生活中建设工程
      在做建设工程劳务时,难免会产生劳动纠纷,那么在生活中建设工程劳务纠纷找谁协调,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怎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建......


·挂靠建设公司开分公司资金不能取吗
      是的。但是只要能证明是名义上挂靠,但分公司实际上为你所有,资金与被挂靠公司无关,则可以。其实并不可以挂靠成立分公司,两者不存在挂靠关系。分公......


·2023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规定有哪些
      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规定有哪些?1、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


·法院对于非法买卖枪支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于非法买卖枪支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法院对于非法买卖枪支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法院对于非法买卖枪支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


·对于社保有误工费相关标准的描述
      对于社保有误工费相关标准的描述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标准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


·一、母亲能代替孩子放弃继承权?
      一、母亲能代替孩子放弃继承权?母亲不能代替孩子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既可以口头的形式,也可以是书面的形式,书面形式则需要写一份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征地补偿安置款归谁所有?
      征地补偿安置款归谁所有?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城镇用地需求越来越大,近年来,征地拆迁越来越频繁,对于农村来说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那么征地拆迁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