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强奸罪未遂的认定是怎样的

强奸罪未遂的认定是怎样的根据实施犯罪的情况来看,可以将刑事犯罪具体分为中止、未遂与既遂,其中自然对既遂犯的处罚是最终的。而对于强奸罪来讲也是存在未遂的情况,此时会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但现实中对强奸罪未遂的认定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到底该如何做出认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分别是: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2、客观要件(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2)须违背妇女意志。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但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客观条件之一。对妇女未作反抗或者反抗表示不明显的,要通观全案,具体分析,精心区别。同时,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也不能以被害妇女作风好坏来划分。如果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者胁迫手段强行与生活作风不好的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仍应以强奸罪论处。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是指犯罪分子意图与被害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如果犯罪分子不具有奸淫目的,而是以性交以外的行为满足性欲的,则就不能构成强奸妇女罪,如抠摸、搂抱的猥亵行为,构成犯罪的,则就以强制猥亵罪论处。二、强奸罪未遂的认定是怎样的我国刑法中并无强奸未遂这一罪名,强奸未遂依然属于强奸罪。未遂则属于犯罪形态中未完成形态的一种。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为犯罪未遂。就强奸罪而言,按照我国司法实践中是以“插入”为认定标准的,即男子的生殖器插入到女子的体内为犯罪既遂,至于是否射精与既遂未遂无关。但有一个特例,如果强奸的是幼女,则以“接触”为认定标准,即男子的生殖器与幼女的生殖器接触就算犯罪既遂。  《刑法》第二十四条 犯罪中止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上文中我们已经做出了介绍。一般未遂犯都是指在着手犯罪之后,由于受到了自身意志以外的因素影响,导致犯罪最终没有得逞,这样的情况下其实多半也不会造成损害结果,因此在对未遂犯进行处罚的时候,自然也是要轻一些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最新辽宁省凌源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凌源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凌源市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凌源市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南街街道办事处、北街街道办......


·高速倒车追尾刑事责任是怎样划分的
      一,高速倒车追尾刑事责任是怎样划分的1.责任判定:即便是前车紧急刹车,无论如何,后车都应该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一旦发生追尾,后车是要担责的......


·离婚诉状分割财产债务的原则是什么?
      离婚诉状分割财产债务的原则是什么?离婚诉状分割财产债务的原则是平均共同偿还原则。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


·未成年工不发工资要怎么维权?
      企业招聘员工为自己工作,就要支付相应的报酬,这是法律强制规定的。不过实践中确实会有一些企业拖欠员工的工资,甚至不发工资,这种情况实际上已经构......


·交强险残疾赔偿金是否有免赔的情形?
      一、交强险残疾赔偿金是否有免赔的情形?要看具体的情况;《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虽然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酒情形......


·加班和请假工资基数不一样怎么办?
      加班和请假工资基数不一样怎么办?加班和请假工资基数不一样可以向用人单位主管公司的工作人员进行反映情况。可以向劳动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加班费和......


·劳动仲裁建立劳动关系的时效是多久?
      劳动仲裁建立劳动关系的时效是多久?《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


·拘留单没写拘留多久吗?
      拘留单没写拘留多久吗?如果是治安拘留,处罚决定书上会写明拘留时间。如果是刑事拘留,则不写。因为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处罚种类。刑事拘留最......


·父母去世没立遗嘱财产分配
      父母去世没立遗嘱财产分配没有立遗嘱的财产会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离婚放弃孩子抚养费是否可以后悔
      离婚放弃孩子的抚养费,这是针对实际抚养孩子的这一方来说的。也就是说实际上抚养孩子的这一方可能认为自己有足够的经济条件抚养孩子,不需要对方给孩......


·民事侵权财产损害赔偿的依据是什么?
      民事侵权包含的范围是非常多的,我们就拿最常见的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商标权,健康权,荣誉权,知识产权等,这些都属于当事人主观故意,因为这种侵权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