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工伤劳动关系转移如何办理?

职工在工作中遭遇工伤事故,经治疗后身体恢复正常的,可以继续在用人单位上班工作,但还有些工伤的伤情较为严重、甚至造成残疾,不能适应用人单位的工作要求,对于这种情况,工伤职工在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后,可以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根据自身情况重新寻找条件适合的新单位就业,在找到新工作后就要及时办理劳动关系转移,那么,工伤劳动关系转移如何办理呢?
  
  劳动关系的转移主要包三大块:劳动事实关系转移、社会养老保险转移、医疗保险转移。
  
  一、关于劳动人事关系转移。
  
  1、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把解除证明拿到,调档用。
  
  2、新单位出调档函或者接收函,一定写明已在此工作,需要转移人事档案或户口,写清楚转移地址。如果单位没有人事代理权,需要去单位依托的人事局把接收函盖章子,需要携带单位接收函和合同,有的还需要介绍信。
  
  3、如果单位有人事代理权的话带调档函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就可以去老单位提档了。
  
  4、回来存档。
  
  二、关于社会养老保险转移。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按照以下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三、关于医疗保险的转移。
  
  (一)参保人员随新就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以下流程办理:
  
  1、企业或个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入;
  
  2、对符合办理条件的,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生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参保人员原在我市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3、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接收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核对信息并通过系统生成《参保凭证》,并填写《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
  
  4、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将《参保凭证》第一、三联及《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新就业地经办机构。有个人账户的,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同时终止参保人员在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二)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无接收单位的,其基本医疗保险按以下流程办理:
  
  1、携带资料
  
  (1)职工本人填写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各区(市)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凭证》;
  
  (2)各经办机构业务人员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应提供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办理相关手续。
  
  对符合办理转移条件的参保人员,系统生成并打印参保凭证。凭证第一联由经办机构妥善保管,第三联交给参保人员。有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余额按我市规定一次性支付给参保人员;同时终止参保人员在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3)参保人员携带《参保凭证》到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手续。新就业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参保规定的,生成并向我市的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接收新就业地经办机构发送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填写《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并将《参保凭证》第一联和《信息表》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新就业地参保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5)新就业地经办机构收到《参保凭证》第一联和《信息表》后办理接续手续。
  
  综上所述,关于工伤劳动关系转移如何办理的问题,主要分为劳动关系、养老、医疗保险转移三个部分,其中,劳动关系转移经过调档、接收等程序就可以完成了,养老保险转移需要劳动者向新参保机构提出申请,新参保机构向原参保机构发送同意接收函,原参保机构即可办理转移手续,医疗保险转移的流程与养老保险大致相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提起民事诉讼证据保全条件是什么?
      提起民事诉讼证据保全条件是什么?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有可能毁损、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对证据进行保护,以保证其证明力的一项措施......


·一、涉嫌重婚罪多久可以起诉?
      一、涉嫌重婚罪多久可以起诉?重婚罪的追诉期是5年,刑法87条规定,最高刑五年以下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刑法258条: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2年,所以重......


·一、一般怎么认定交通事故逃逸?
      一、一般怎么认定交通事故逃逸?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


·《刑事诉讼法》哺乳期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一、我国《刑事诉讼法》有关哺乳期妇女的相关规定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取......


·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对吗 ?
      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对吗?一、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对吗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


·从审查起诉到公诉时间是多久?
      从审查起诉到公诉时间是多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


·我们知道,机动车驾驶证分为不同等级,不同等级的驾驶证所能驾驶
      我们知道,机动车驾驶证分为不同等级,不同等级的驾驶证所能驾驶的车辆是不同的,如果持有的是C证,当事人就不能驾驶大型车辆,而如果当事人想要考取大......


·要是被监视居住可以出门么
      要是被监视居住可以出门吗按照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后,自由要受到约束,要在指定范围活动,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外出。如果确实需......


·多子女房屋继承协议书流程是怎样的?
      一、多子女房屋继承协议书流程是怎样的?多子女房屋继承协议书流程是需要多个子女共同协商,之后草拟协议书,每个人都需要进行签字确认。房屋继承协......


·一、醉驾验血规定的地点是哪里?
      一、醉驾验血规定的地点是哪里?血样提取的地点一般应当是医疗结构,目前,尚未遇到公安机关自行提取醉酒驾驶人血液的情况。当然,如果公安机关配备......


·一、过劳成植物人有没有工伤待遇?
      一、过劳成植物人有没有工伤待遇?过劳成植物人有没有工伤待遇需要根据申请伤残鉴定的结果判断,向人社局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