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判决死缓的条件有哪些

实践中,有的犯罪分子罪大恶极,但是法官在判刑的时候却只是判处了死缓,而不是死刑立即执行。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其实这是因为该犯罪分子具备了死缓的条件,因此不得不判处死缓。那么您知道判决死缓的条件有哪些吗?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判决死缓的条件有哪些
  1、行为人罪该处死刑,如果行为人罪不该处死刑,则不能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不必立即执行,一般是指罪该处死刑的罪犯,有投案自首、立功表现或有其他从宽处罚的法定条件,或者犯罪主体在智力上存在明显障碍,或者被害人本身有明显过错等。
  二、死缓罪犯如何减刑?
  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二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
  三、死缓期满后怎么处理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期满后,根据刑法第50条的规定,有三种处理办法: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2、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3、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死缓期间的计算。根据刑法第51条规定,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判处死缓的条件内容,死缓的缓刑期限是固定的,为两年。而在两年期满后,则会根据具体情况,做出进一步的处理,包括核准立即执行死刑和减刑。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有责和无责的交强险赔偿限额是否一样
      一、有责和无责的交强险赔偿限额是否一样?1、不一样,有责情况下交强险赔偿标准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


·劳动合同未写金额
      劳动合同未写金额,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保护以及职业危害等等,......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是指谁?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是指谁?一、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是指谁?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是指其父母。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二十三......


·机动车牌照更换流程是什么?
      机动车牌照更换流程是什么?汽车是现代社会出门的普遍方式,家家户户都会选择买一辆车作为家用。您都知道,机动车是需要办理机动车牌照的,买车之后......


·福建司法鉴定如何进行?
      在处理纠纷时,有很多情形都是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做司法鉴定,需要提出申请,然后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但是具体的程序规定相对于普通人来说还是比较......


·法定继承权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法定继承权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办理法定继承权公证,公证员应要求申请人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1、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2、被继承......


·非法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罪的定罪量刑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是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国家为了加强对农用生......


·一、交通事故三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三级伤残赔偿多少钱?医疗费指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


·(一)产分离出卖
      (一)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哪些?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哪些?一、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哪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医疗待遇主要包括:(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


·工伤鉴定后退休待遇是什么?
      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人们难免会有生病受伤的情况出现,那么在单位的工作期间更是容易出现这种情况,但是面对这样的情况,您都是束手无策,并不知道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