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租房合同到期后没续签合同怎么办

租房合同到期后没续签合同怎么办现如今在房屋租赁合同当中,房东和租客对于房屋租赁的时间也是有规定的。一般合同到期以后,理论上来说双方的某种责任和义务就已经正式结束。不过有些租客实际上在生活当中也遇到过到期以后,虽然继续租房但是没有签订合同,那么如果真的遇到,租房合同到期后没续签合同怎么办呢?一、租房合同到期后没续签合同怎么办?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到期,双方没有再签订合同,但实际上一方交租金,另一方提供住房,双方形成无固定终止期限的租赁合同,双方在租赁期,都可以随时提出终止租赁合同,但应当给对方一定的准备时间。二、注意事项1、不继续租住需提前向房东说明近期关于租房合同到期是否租住的问题矛盾也日渐增多。2、继续租住需续签合同
  ?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均同意续约,那应该重新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新的权利义务。即使仍按原协议履行或改动的权利义务条款较少,双方不愿意重新签订书面协议,也应该简单签订一份补充协议,附在原协议后面。千万不要以为“双方都没意见,只要自动履行即可,不需要任何手续。”如果没有正式的确认,双方租赁关系继续有效没问题,但是租赁期限却变成了不定期的了。也就在到期之后自动履行的期间,双方均有权随时提出终止租赁关系。3、任何一方都没有当然的续约权有的承租人在原租赁合同到期后想续约却被出租人拒绝,认为出租人不愿续约侵犯了自己的权利,问律师有没有办法维权。然而从法律上看,既然约定了期限,就必须认识到这个期限对双方是有约束力的,到了期限后,自己还能否继续使用,能否续约,不是自己一方能决定的,另一方完全有权拒绝续约,甚至不需要什么合理的理由。按照我国房屋租赁当中的相关规定,实际上租房合同到期后没续签合同怎么办问题也是比较好理解的,如果双方仅仅是没有签订继续居住的合同,但是仍然在给房东交租金,这就形成了一种无固定终止的租赁合同,虽然说双方都可以随时终止租赁合同,但是房东和租客都必须要提前说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新百伦两个抢注商标是怎么样的判定标准
      新百伦两个抢注商标是怎么样的判定标准?(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


·先提出离婚孩子抚养权有没有
      先提出离婚孩子抚养权有没有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和谁主动提出离婚没有多大关系。通常,夫妻离婚对于还知道抚养权,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


·祖父母抚养孙子女需具备哪些条件?
      祖父母抚养孙子女需具备哪些条件??现实生活中,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以致于有许多祖父母抚养自己的孙子女。虽然原则上来说,老人与小孩都属于应被抚......


·独生子女继承父母遗产规定是什么?
      独生子女继承父母遗产规定是什么?(一)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


·还不上车贷可以申请延期吗?
      还不上车贷可以申请延期吗?一、还不上车贷可以申请延期吗汽车贷款是可以延期的,如果你实在还不上车贷,又担心不还造成逾期会影响个人信用的话,......


·拖欠货款怎么起诉 流程是什么
      拖欠货款怎么起诉流程是什么一、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1、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2、已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


·医疗纠纷赔偿国家承担的条件是什么?
      医疗纠纷赔偿国家承担的条件是什么?一、医疗纠纷赔偿国家承担的条件是什么?1、违法采取强强措施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赔偿;2、保全措施给当事人造成......


·离婚财产分割之经济适用房
      对经济适用房属于个入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若无约定可以作如下认定:  1、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虽然经济......


·军人叛逃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军人叛逃罪,是指军职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


·效力待定与可撤销的区别有哪些
      效力待定与可撤销的区别有哪些在实际生活中我们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往往会以签订合同的方式进行。在我国合同的种类有很多,其中效力待定与可撤销......


·外地人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赔偿年限是怎样的
      外地人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赔偿年限是怎样的伤残赔偿金的计算期限为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最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