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房子过户孩子利弊分别是什么?

夫妻双方在结婚以后如果已经有孩子的话,那么由于受到孩子的牵扯,所以实际上夫妻之间的有些责任和义务都是牵绊一生的。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想要把房子直接留给自己的孩子,但是在做出这一决定之前,也考虑过离婚房子过户孩子利弊分别是什么?只有在考虑清楚这些问题以后,才能够做出合理的决断。
  
  一、离婚房子过户孩子利弊分别是什么?
  
  (一)好处
  
  1、减轻未成年子女将来生活的负担,为其生活添置必要财产。
  
  2、万一将来开征遗产税,可规避税收。
  
  3、可有效逃避债务。
  
  (二)弊端
  
  1、由于房产给子女,将来子女成家立业,如果有孝心,可能没多大关系,但是如果子女不孝,当事人可能对自己晚年生活没有保障,至少会有后顾之忧。
  
  2、房产给子女,如果当事人再婚,可能有很多障碍,因为再重新组织家庭,一般需要住处,但房产已经属于子女,也会有很多法律纠纷。
  
  3、子女取得财产,有可能产生依赖性,或者减低其艰苦创业的奋斗精神,现在很多家长都会鼓励子女自力更生。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赠与房产过户的费用是多少?
  
  (一) 签署确认书赠与人与受赠人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如该物业的产权证或 购买合同等;双方房地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协议,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另外,补充一点,在赠与业务当中, 如果受赠人为未成年人,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亦有法律效力。收费情况:签订委托书时至少要收齐工本杂费,其中包括测绘费,100平方米以下的每份50 元,公证费每份200元,查册费100元。
  
  (二)评估收费情况:评估费是该物业的评估价的5‰,但每宗至少要收取1000元。由于是赠与业务,评估价通常会较市价低。
  
  (三)办理赠与公证收费情况:赠与公证费是评估价的2%。
  
  (四) 缴纳税费 收费情况:到房管局办理赠与登记,这个环节的收费比较复杂,到了房管局之后,会对该物业再重新作出评估,其中包括:契税为房管局的评估价的3%; 印花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0.5%;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为每宗80元(每多一位受赠人,则加10元)。以上三项一般都由受赠人支付。还有一项是土地出让金, 则按所受赠物业的房产性质而定,如部分没有交纳出让金的房改房则要赠与人补交。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赠与房产是房改房性质的,则经过此赠与手续之后,就改变 了其性质,转为商品房。
  
  (五)出新房产证注:如果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是直系亲属、姻亲的话,则免契税。如父母与子女之间或夫妻之间的赠与则免除契税。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离婚房子过户孩子利弊肯定都是相对的。如果说将房子过户给孩子的话,肯定将来减少了孩子生活的负担,另外在直系亲属的房产赠与过户的时候是可以避免一些税收问题的。但是坏处就是,如果说房子留给子女,那么实际上抚养子女的一方如果以后再婚的话,房子的产权就很容易混淆。所以是否要将房子过户给孩子,还是出于个人的意愿要考虑清楚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盗窃罪认罪辩护词大概是怎样的?
      一、盗窃罪认罪辩护词大概是怎样的?尊敬的审判长、人民审判员: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辩护人认真地研究了一审判决书,详细地查阅了本案......


·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怎么区分
      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怎么区分一、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怎么区分1.定义不同:①自诉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


·公司法规定董事长辞职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法规定董事长辞职的程序是怎样的?公司在设立成功之后,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就可以以按照既定的规定,活动公司法人的身份,为了使得公司能够较为......


·欠钱把车借走不还怎么办
      欠钱把车借走不还怎么办?1、可以报警处理,未经债务人同意或未经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强制执行,就以侵占他人财物的方式主张权利,属于违法行为,对方......


·公司法董事被解雇救济途径有哪些
      公司法董事被解雇救济途径有哪些?许多公司都有成立董事会。董事会中的董事是由股东大会决议选举出来的,董事们对公司中的一些重大决策有参与权,可以......


·中国民法总则虚拟财产的保护规定有什么解释?
      中国民法总则虚拟财产的保护规定有什么解释?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虚拟财产的保护规定有什么解释?现在网络游戏......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2023年的权利有哪些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权利有哪些?1、辩护律师有权阅卷。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诉讼......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赔偿款谁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赔偿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赔偿款谁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赔偿,一般是由保险公司出,超出保险额度的,由事故责任方出。(1)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


·刑事赔偿范围解释规定是什么?
      刑事赔偿范围解释规定是什么?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①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②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③......


·离婚孩子判给男方女方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带来的后果不仅仅是感情的丢失,最难解决的问题就是孩子的扶养权问题。双方有可能都想去争取这个抚养权,但是孩子只有一个的情况下无法协调,就会......


·劳动者与单位如何确定劳动关系?
      劳动者与单位如何确定劳动关系?员工与公司劳动关系确认方法: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