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出差补助标准2023年最新规定是什么?

出差补助标准最新规定是什么用人单位在员工出差的时候会给一定的出差补助作为一项重要的员工福利,也是为了使员工更好地在出差期间进行工作的一种奖励,是属于企业的内控行为。那么出差补助标准最新规定是什么呢,用人单位是否应该必须在员工出差期间支付出差补助。一、企业出差补助标准是多少?公司的出差补助的基本标准是企业的内控行为,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国家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公司参照中央机关国家机关和所在地地方政府的差旅费管理办法(比如:《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来制定本企业的出差补助标准与管理办法。出差补助指的是单位员工因公出差享有的住宿费标准、市内交通费标准、伙食补贴(或误餐补贴)、以及因出差而享有的其他补助(如远离家人,公司给予一定补贴等)。企事业单位出差补助没有明文规定,一般视企业规模大小及公司意愿而定,补助金额参差不齐。一般分为两种情况,即分项目如住宿标准是多少钱一天,市内交通是多少钱一天等,也有的单位实行包干制,即一天多少钱,不再承担住宿、市内交通费及餐饮费。但国家公务员出差补助一般都有明确标准,由于各地视经济条件不同标准也不尽相同。1、城市间交通费:城市间交通费是指省际、市际出差因搭乘火车、轮船、汽车、飞机等交通工具所产生的费用。2、住宿费:住宿费是指出差任运出差期间入住宾馆、饭店、招待所等产生的房租费用。3、伙食补助费:伙食补助费是指给予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吃饭费用给予补助的费用。4、市内交通费:市内交通费是指出差人员在出差地市内坐公交、地铁、出租车等所产生的费用。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补助标准一般为每人每天80元,或者出差人员乘坐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二、如何报销出差费用?1、出差结束后提供相关报销手续,包括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2、财务部门审核出差费用开支,对于未经批准出差、超出部分的费不予报销。3、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因为出差补助是属于一种企业的内部行为,用人单位可以自行决定金额的多少,法律是不会对这些进行规定的,但是用人单位在发放出差补助的时候必须要和约定的一致,不能少发或不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农民离婚抚养费标准2023年是怎么规定的
      现如今夫妻双方要离婚的话,不仅仅单纯的需要解除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家里面如果有孩子,并且孩子还未成年的话,夫妻双方在离婚以后就涉及到一个孩子......


·农村宅基地确权后,宅基地可以转让吗?
      众所周知,我国实行的土地制度性质是集体一切制。从法律层面上讲,宅基地仍然属于乡村集体土地资源,宅基地的一切权仍然归村民集体一切。集体将宅基地......


·重庆工伤赔偿标准2023的项目有哪些?
      重庆工伤赔偿标准2023的项目有哪些?一、重庆工伤赔偿标准的项目有哪些?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领过结婚证彩礼能否要回领了结婚证以后彩礼是可以返还的
      领过结婚证彩礼能否要回领了结婚证以后彩礼是可以返还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这三种情况可以要回彩礼的。(一)双方未办理结婚......


·合同到期了公司不续签有赔偿吗?
      合同到期了公司不续签有赔偿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1.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


·如何订立录音遗嘱
      如何订立录音遗嘱1、订立录音遗嘱,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具体来说包括:(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


·民事判决书(确认民事行为能力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63    (××××)×民特字第××号    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


·最新赌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最新赌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1、一般处罚:《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计算法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计算法适用范围是怎样的一、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计价法指投资按成本计价的方法,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金额要求是怎么规定的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金额要求是怎么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金额没有要求,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标准是:(一)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


·离婚后更改孩子抚养权吗?
      离婚后更改孩子抚养权吗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