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大多数驾驶人都知道酒后驾车的危害性,也知道醉酒驾车的后果更加

大多数驾驶人都知道酒后驾车的危害性,也知道醉酒驾车的后果更加严重,但每年都还是有很多被查处的醉酒驾驶人,这些醉驾者不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处以拘役、罚金等刑事处罚,而且将被吊销驾照五至十年时间,在此期间,驾驶人不得再驾驶任何机动车辆,否则就属于无证驾驶,那么,醉驾后再无证驾驶会受到什么处罚呢?
  
  醉驾后将被吊销驾照,再驾车等同于无证驾驶,按无证驾驶处理。
  
  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可能有以下十种情形:
  
  1、没有驾驶证的;
  
  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
  
  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
  
  6、驾驶证被暂扣的;
  
  7、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
  
  8、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9、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
  
  10、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
  
  二、如果追究刑事责任,可作无罪辩护或缓刑辩护。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3、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综上所述,关于醉驾后再无证驾驶会受到什么处罚的问题,根据我国道路交通相关法律规定,醉驾后再驾驶机动车辆即属于无证驾驶,给予的行政处罚包括罚款二百到二千元,处以十五天以内的行政拘留,如果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将按交通肇事罪追究驾驶人的刑事责任,根据事故后果的严重性,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到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不等的刑事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汇票背书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汇票背书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很多时候汇票都是通过背书的方式进行转让的,而这也是转让票据权利的一种方式,能够让票据进行流通。那么汇票背书法律效力是......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怎么争取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怎么争取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的,收集证据很重要。想要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应尽量收集以下两方面的证据:1、证明有能力抚养子女......


·土地使用权抵押市场的条件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抵押市场的条件是什么?(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情形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情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在我国校车超载危害主要有哪些
      在我国校车超载危害主要有哪些?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政府开始逐步推广校车。可是因为之前没用过校车,对于相关的安全问题意识不足,使得校......


·如何投资私募基金?怎么避免风险?
      如何投资私募基金?怎么避免风险?一、投资私募基金的窍门1、正式投资前,投资者还应做一些必要的调查工作。譬如确定公开信息中对这个基金管理......


·董事会如何产生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董事会如何产生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一、董事会如何产生传统的依照“委任”理论来处理股东会与董事会之间的关系。按照这种理论,董事会是股东会的代......


·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包括: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


·离婚证样本是什么样的?
      离婚证,是原夫妻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事,所需要办理的一份法律文书。该文书一般是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颁发的。办理了离婚证的男女双方自愿......


·山东聊城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山东聊城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征收他人土地时必须给予对方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否则政府的行为就是不合法的。但由......


·司机毒驾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司机毒驾保险公司是否赔偿?在现在的社会当中,不但有酒驾,毒驾也是个问题,人们谈起酒驾,可谓是“谈酒驾色变”,可是毒驾的危害远远大于酒驾。吸毒......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