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提起公诉的条件有哪些

提起公诉的条件有哪些,提起公诉要满足什么条件?
  
  对于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检察机关代替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依法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那么您知道检察院能够提起公诉的条件有哪些吗?请阅读由我们整理的下文进行了解。
  
  一、提起公诉的条件有哪些
  
  1、提起公诉的实体条件。实体条件包括两个:一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二是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所谓犯罪事实已经查清,是指检察机关对下列事实已经查证属实:
  
  (1)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是犯罪,而不是合法行为或者一般违法行为的事实;
  
  (2)确定被告人应当负刑事责任,而不是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可以免除刑事责任的事实,例如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精神状况等;
  
  (3)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是某一种或某几种性质的犯罪的事实;
  
  (4)确定对犯罪嫌疑人应当或者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的量刑情节的事实。查清上述事实,就符合犯罪嫌疑人的事实已经查清的条件。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确认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1)属于单一罪行的案件,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已经查清,不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无法查清的;
  
  (2)属于数个罪行的案件,部分罪行已经查清并符合起诉条件,其他罪行无法查清的;
  
  (3)无法查清作案工具、赃物的去向,但有其他证据足以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
  
  (4)言词证据中主要情节一致,只有个别情节不一致且不影响定罪的。
  
  证据确实、充分,是指指控的犯罪事实都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且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不存在矛盾,足以排除非被告人作案的可能性。
  
  2、提起公诉的程序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和诉讼的实际需要,提起公诉必须具备两项程序条件:
  
  (1)检察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具有管辖权;
  
  (2)被告人在案。
  
  3、提起公诉的政策条件。提起公诉的政策条件是实现公诉个别化的要求。当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以起诉也可以不起诉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应当贯彻国家的刑事政策,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后果、被害人态度及社会影响等因素。如果认为提起公诉更符合公共利益,即应提起公诉;反之,应当不起诉。
  
  二、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程序
  
  1、作出提起公诉的决定。案件审查完毕,需要提起公诉的,应当由检察长决定或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在实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情况下,主诉检察官对其办理的部分案件可以决定提起公诉。
  
  2、制作起诉书。人民检察院作出起诉决定后,应当制作起诉书。起诉书必须加盖检察院的公章并附上有关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
  
  3、移送起诉书和其他证据材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向人民法院移送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如果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要求补充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移送。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同时,我们还为您整理了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程序内容,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先行羁押折抵后刑期怎么算
      先行羁押折抵后刑期怎么算根据《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有期徒刑......


·如何计算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
      交通事故要是造成了人员伤残的话,那此时作出的赔偿项目里面就会包括伤残赔偿金,但现实中计算这个伤残赔偿金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要是计算不准确的......


·关于医生如何防范医疗纠纷
      关于医生如何防范医疗纠纷随着社会的发展,医疗水平在不断地提高,人们的寿命也是越来越长。但是,医生和患者之间的关系却越来越差,在当今社会中,医......


·工伤即因公负伤
      工伤即因公负伤,指的是职工在工作中,生产劳动中受到伤害。工伤是可以依法获得一定的赔偿和补助。关于工伤的认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最主要的判断......


·夫妻的共有房屋自然是属于夫妻两人共同所有的。而实践中,对于这
      夫妻的共有房屋自然是属于夫妻两人共同所有的。而实践中,对于这样的房屋若需要申请办理产权登记,也就是办理房产证的话,往往也是以夫妻名义提出申请......


·离婚孩子抚养权出轨会影响抚养权判决吗
      离婚孩子抚养权出轨会影响抚养权判决吗?出轨不会影响抚养权判决,出轨和抚养权判决之间没有任何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


·公司辞退员工少发工资申请仲裁的流程是什么?
      公司辞退员工少发工资申请仲裁的流程是什么一、公司辞退员工少发工资申请仲裁的流程是什么?(一)申请与受理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


·风险投资是什么?是怎么运作的?
      每个人都有一种求实的心理,喜欢事情都在自己的掌控之中。可是一味这样也会对生活失去乐趣,这时就需要给生活加一点料,让生活有一点波澜。因此,有时......


·交通事故处理人没住院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在现在频繁发生,在事故发生之后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状况。针对不同的状况,交通费事故的处理也会有所不同。如果有人受伤住院那么自然是要赔偿,......


·公司法法律问题的有哪些?
      公司法法律问题的有哪些?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


·绑架罪与抢劫罪区别包括什么
      绑架罪与抢劫罪区别包括什么1、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