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何谓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性质是对不符俣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对社会相应增加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不足给予补偿的行政性收费,目的是对违法生育的公民给予必要的经济限制,以调节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环境。《办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关于社会抚养费,必须明确两点:第一,征收社会抚养费制度是国家推行计划生育的一项必要的经济限制措施。社会抚养费的性质属于社会补偿性的行政收费,不是行政罚款。设置社会抚养费的目的在于运用经济制约手段和措施,达到规范生育行为,抑制人口过快增长,有计划开发、利用社会资源的调节作用,最终减轻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资源利用的环境保护的压力。第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是其从经济上必须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办法》明确规定,公民应当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其生育行为应当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公民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就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征收社会抚养费决不意味着有钱就可以多生。



  



  

征收标准如何确定



  



  

考虑到全国各地资源、环境条件的差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办法》仅对确定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基本原则作了规定,以便各地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合实际的具体标准。



  

各地确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应当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



  

(一)当地城镇居这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



  

(二)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



  

(三)当事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具体情节。情节不同,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数额也会有所区别。



  



  

流动人口如何缴费



  



  

《办法》第五条规定,流动人口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其社会抚养费的管辖和适用标准如下:



  

(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其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和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部门均未发现,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哪些人需要缴费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婚姻法、收养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或政府规章)规定,当我国公民的生育行为出现以下6种情形之一时,就要自觉履行缴纳社会抚养费义务:



  

1、公民再生育不符合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定的条件,生育子女的数量超过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许可范围;



  

2、公民未履行法定婚姻登记程序,在未形成法定夫妻关系的前提下的生育行为;



  

3、公民收养子女的行为不符合收养法或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的有关规定,或依法收养后的生育行为不符合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的规定;



  

4、公民再婚生育行为不符合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的有关规定;



  

5、出国留学的中国公民,以及公民涉外、涉台港澳婚姻中的生育行为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公民其他不符合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定的的生育行为。



  



  

社会抚养费去向何方



  



  

《办法》第十条规定:“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



  

根据国家行政收费制度改革将部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要求,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体制实行“收支两条线”。作为“收”的一部分,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各地以往实行的社会抚养费“乡收县管,财政监督”体制和“专款专用”制度相应予以废止。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为何不能重复征收



  



  

为了维护公民权益,避免重复征费,《办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



  

这一规定体现了一事不再罚的原则。例如,某甲是河北人,在北京打工,因违反地方法规规定多生一孩已经依据北京市某区计划生育部门的决定在北京缴纳了社会抚养费;那么,某甲的户籍所在地河北某县计划生育部门即不能就某甲的同一超生行为再次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决定。



  

另外,当事人已经在一地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后,另一地县级计划生育部门不得因当地标准高于另一地征收标准而就同一生育行为向当事人收取社会抚养费的差额部分。仍以某甲为例,其在老家河北某县发生违法生育行为,并已按该县计划生育部门对其作出的征收决定交纳了社会抚养费,某甲的现居住地北京某区的计划生育部门不得以北京的标准高于河北的标准为由,就同一生育行为向某甲征收北京高于河北的差额部分。反之亦同,在某甲在现居住地北京交纳社会抚养费之后,其户籍地河北某县也不得以标准不同而追缴差额部分。反之亦然。



  



  

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何凭据



  



  

《办法》第六条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要有专用收据。社会抚养费收据用于证明国家收取某特定当事人缴纳的社会抚养费事实的专用收据,必须由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发放,其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印刷。



  

按照有关规定,当事人直接到指定的代理国库业务的金融机构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由该金融机构向缴款人出具社会抚养费收据;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当事人所在单位代收代缴的,由代收代缴的机关、单位向缴纳人出具社会抚养费收据。



  



  

社会抚养费由谁征收



  



  

《办法》第四条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也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由此可见,社会抚养费不是哪个部门说收就可以收的,要由有关部门下达书面征收决定,还要给有关当事人出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



  



  

拒不缴费怎么办



  



  

《办法》第八条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对于当事人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只能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能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自行强制执行。而且,强制执行的申请人只能是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其他任何机关、单位、个人均无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部门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征收决定的,也必须由委托的计划生育部门申请强制执行,不能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强制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孩子判给男方女方需要付抚养费吗?
      孩子判给男方女方需要付抚养费吗子女归男方抚养,女方需要给抚养费,如果双方协议时协商了女方可以不给抚养费,那就可以不用给,如果协议不成时,由......


·离婚用什么办法能争夺抚养权
      离婚用什么办法能争夺抚养权?离婚可以采用抚养权诉讼的方法争夺抚养权。想要争夺子女的抚养权应该着重收集以下几方面的证据:(1)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工......


·黑校车超员处罚是怎样规定的
      黑校车超员处罚是怎样规定的不得不说当今社会市场上有什么样的需求,犯罪分子就会有什么样的犯罪动机。比如说随着现在各大学校的校车的普遍使用,有一......


·法律规定醉驾是否应负全责?
      法律规定醉驾是否应负全责?不一定的.醉酒后驾车往往造成严重交通事故,肇事司机和车主一般要承担完全责任.但也不能因此认为,酒驾者在任何情况下都......


·司法鉴定委托方怎样委托?需要什么条件?
      在进行司法鉴定的时候,司法鉴定机构需要和委托方签订相关协议。除了提供必要的材料外,司法鉴定的委托方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司法鉴定委托方怎......


·上海医保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社会医疗保险可以说与我们的联系是最密切的,在如今这个看病难、贵的社会现状下,社会医疗保险大大减轻了我们的经济负担,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也越来越完......


·假想防卫与事前防卫区别是什么?
      假想防卫与事前防卫区别是什么?1、假想防卫,是指对实际上并不存在,仅是行为人主观上以为存在不法侵害进行的所谓防卫。假想防卫不是正当防卫,对于假......


·破产案件受理后管辖移送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破产案件受理后管辖移送一般需要多长时间?破产案件受理后管辖移送一般情况下也就是一个月左右。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


·领土的原始取得方式有哪些?
      领土的原始取得方式有哪些?1、原始取得劳动生产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生产活动获取劳动产品,以及通过扩大再生产取得其所创造的劳动产品。2、原始取......


·小三会被判刑吗
      不会,因为不犯法,所以不会判刑。婚外情只能受到道德的谴责和约束,可以因为老公婚外情而提出离婚。但构成重婚罪的,可以判刑。对婚外恋行为本身,中......


·个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个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每个公司也有自己的一套企业文化和公司章程,企业因为其类型不同公司章程也有区别。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最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