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医鉴定轻伤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在我国的法医鉴定的伤被分为三种,除了轻微伤和重伤外就是轻伤了,很多人会对轻伤和轻微伤的范围的定义不是很清楚,导致在发生工伤鉴定或者其他伤鉴定的时候对于自己鉴定的结果不太能接受,那么接下来我们给您讲讲关于法医鉴定轻伤标准2021这个相关的条例。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一、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和等级划分。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所涉及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本标准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二十一条规定, 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10厘米(儿童达8厘米)或者创口累计总长度达15厘米(儿童达12厘米);伤及感觉神经、血管、肌腱影响功能的。第三十二条 肩胛骨、锁骨或者胸骨骨折;胸锁关节或者肩锁关节脱位。
  
  三、术语和定义
  
  1、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2、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3、轻微伤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四、总则
  
  (一)鉴定原则
  
  1、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全面分析,综合鉴定。
  
  2、对于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当时伤情为主,损伤的后果为辅,综合鉴定。
  
  3、对于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的后果为主,损伤当时伤情为辅,综合鉴定。
  
  (二)鉴定时机
  
  1、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2、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
  
  3、疑难、复杂的损伤,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三)伤病关系处理原则
  
  1、损伤为主要作用的,既往伤/病为次要或者轻微作用的,应依据本标准相应条款进行鉴定。
  
  2、损伤与既往伤/病共同作用的,即二者作用相当的,应依据本标准相应条款适度降低损伤程度等级,即等级为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的,可视具体情况鉴定为轻伤一级或者轻伤二级,等级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的,均鉴定为轻微伤。
  
  
  既往伤/病为主要作用的,即损伤为次要或者轻微作用的,不宜进行损伤程度鉴定,只说明因果关系。
  
  以上就是关于法医鉴定轻伤标准这个相关的内容了,可以从上面看出来,虽然轻伤的分类有很多种,但是和轻微伤的标准是不一样的,所得到的相关赔偿标准也不一样的,更重要的是,如果您实在对于自己鉴定的结果不认同,可以先来咨询我们专业的的律师之后,再进行鉴定的重新申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交通事故责任对半死亡赔偿标准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家庭拥有私家小汽车,相应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事件也会时常发生。那么我们与您一起探讨一下交通事故责......


·诉讼中减少诉讼标的诉讼费退还吗?
      诉讼中减少诉讼标的诉讼费退还吗?诉讼中减少诉讼标的诉讼费不会被退还,如果发生原告将标的额降低,可以申请退回部分诉讼费。取消其他诉讼费和执行实际......


·贷款买二手房的流程是什么 贷款买二手房的流程如下:
      贷款买二手房的流程是什么贷款买二手房的流程如下:1、买方要对房子的产权进行调查审定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要注意产权证上的业主......


·一、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毁约赔偿怎么计算?
      一、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毁约赔偿怎么计算?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毁约赔偿计算方式为:按照与单位签订合同时合同中关于此条款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如果劳......


·p2p网络借贷属于金融吗?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上出现了很多新事物,其中不少都和互联网有关。目前,网络借贷在民间借贷中蓬勃发展,不少人都通过网络借贷平台拿到了急需的......


·如何申请精神司法鉴定?
      在很多刑事和民事案件中,经常会遇到犯罪嫌疑人自称有精神病的情况,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是慌称自己有精神疾病,从而逃脱法律的制裁,就需要对犯罪嫌疑......


·公司法对股东权利限制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对股东权利限制是如何规定的?一、公司法对股东权利限制是如何规定的?公司法对股东权利主要为六种: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行并根据其出......


·检察院补充侦查是什么意思
      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看是否需要向法院提起公诉。然而此时检察院也可能作出退回补充侦查的情况。......


·公司新增加股东如何变更股权?
      公司新增加股东如何变更股权?公司新增加股东变更股权是需要领取公司进行股权变更的相关的登记比较,一般情况下是由工商部门的办理大厅来进行领取的,还......


·信用卡诈骗罪一般坐几年牢
      信用卡诈骗罪视情节轻重进行判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


·主张债权需要的证据包括哪些
      主张债权需要的证据包括哪些一、主张债权需要的证据包括哪些(一)、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无论是借条、欠条还是借款协议,都要明确写明以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