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法总则公司法两者的交叉点如何分析理解?

民法总则公司法两者的交叉点如何分析理解?
  民法总则于十月正式开始实施了,在民法总则中对民事主体、民事行为和民事责任和权利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其中对法人组织划分为营利、非营利和特别法人3个主要类别,而公司就是三者中的营利法人,因此民法在性质上作为基本法,其最基本的原则和规定都是与公司法相适用的,那么,民法总则公司法两者的交叉点如何分析理解呢?
  
  1、从民法角度确立法定代表人追偿依据
  
  民法总则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本条为新创。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原来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现在民法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但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仍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而侵权责任法并没有规定追偿,一般由法官进行自由裁量。本条第二款,给了公司章程弹性空间,依据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2、明确登记事项与实际不符,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民法总则第六十四条“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六十五条“法人的实际情况与登记的事项不一致的,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基于信赖利益的保护,同时为了保护市场交易的安全,当登记事项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不得对抗信赖登记簿的记载、不知该记载与实际状况不符的善意相对人,即和法人实施法律行为的对方,如和“法人”签订合同的相对方。此处登记事项除了法定代表人的登记外,其他登记事项也适用。
  
  3、明确设立人责任承担
  
  民法总则第七十五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
  
  本条款对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三条提供了民法依据,第三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形选择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民事责任。
  
  综上所述,关于民法总则公司法的交叉点如何分析理解的问题,首先两者都统一了规定,明确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履职过程中因过错损害他人利益的,由公司法人承担责任,但法人可以向法定代表人进行追偿,其次对法人应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变更登记时,不得以此为由对抗善意对向方,还有对法人成立或未成立时设立人的债务责任如何承担进行了明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等级是什么?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等级是什么?我们质量我国的很多建筑工程经常出现问题导致给群众带来严重的损失,随着我国的法规不断的完善,我国对于工程质量的检......


·根据刑法规定批捕后多长时间逮捕?
      一、根据刑法规定批捕后多长时间逮捕?根据刑法规定批捕后立刻逮捕,经检查机关批准后即刻逮捕。批捕是指公安机关已经得到检察院或者是法院下达的允许批......


·驰名商标保护年限是多久
      驰名商标保护年限是多久相比于注册商标或一般商标,驰名商标受公众熟知的范围更广、力度更大,甚至有的驰名商标还享誉海外。那么我国对驰名商标保护年......


·解除劳务协议的如何赔偿
      劳务协议解除不需要进行补偿,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存在着违约行为的可以要求进行赔偿。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处罚是什么?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处罚是什么?一、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处罚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一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


·债务风险包括哪些内容,怎么避免借贷风险
      债务风险包括哪些内容,怎么避免借贷风险在经济交往中,很多交易都会存在风险。在债权债务方面,债权人也会面临一定的债务风险。具体来说,债务风险包括......


·国企老员工辞退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国企老员工辞退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


·潍坊人民医院行政处罚有哪些?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的各项法律法规也在不断的健全,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一定会到医院进行治疗,那么如果医院在治疗期间出现医疗事故,我们是可以追究其......


·通常追讨抚养费要去法院吗?
      夫妻在离婚以后,对于孩子的抚养费的问题也都基本协商解决清楚,接下来的就是要按照约定执行。但是有些夫妻的一方在履行抚养费责任的时候,出现了不履......


·欠网贷被起诉了怎么办,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欠网贷被起诉了怎么办,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人们不再拘泥于传统的借贷方式,伴随而来的是网络借贷的兴起。网贷相较于去金融......


·私募基金收购房屋受限在哪些方面
      由于国家间贸易的发展,很多国内的投资者开始向国外市场进军,而很多外资也开始涌进国内进行投资。在众多的投资领域中,近期房地产行业似乎成为了外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