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伤一般赔偿多少钱?包括哪些赔偿项目
一、轻微伤一般赔偿多少钱?包括哪些赔偿项目
轻微伤的损害不严重,但也需要对伤者作出赔偿,具体赔偿视实际情况而定。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4、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50元×住院天数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造成他人轻微伤的处罚责任:
治安处罚
1、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
2、拘留或罚款:
(1)给予双方治安处罚,应由县级公安局决定,不是你“提出”不提出的问题。
(2)拘留是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如果你是残疾人或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拘留可以是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3)罚款可以是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严重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
(4)可以既拘留、又罚款,即并罚。
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3、立案起诉步骤:写好起诉状,带上身份证、相关证据(是对方打的证据、治疗花费的证据等),到法院的立案庭请求立案,然后等到法院通知参加庭审。
由于轻微伤的损害不严重,即使此时也需要对伤者作出赔偿,但具体赔偿涉及到的项目其实也不多,具体轻微伤一般赔偿多少钱,上文中我们已经为您作出了讲解。当然,给他人造成了轻微伤的,此时虽然不会受到刑事处罚,但也是会给予治安管理方面的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工伤没有劳动合同赔偿可以要吗?
一、工伤没有劳动合同赔偿可以要吗?是可以的;1、首先,证明劳动关系:虽然没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只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依然可以按照工伤赔......
·女方遗弃孩子怎定罪怎么追究?
在新闻报道中,我们经常看到一些年轻夫妻生下残疾孩子后,将其遗弃的新闻,这是令人痛心的。这种行为不仅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严重者还会触犯刑法,女......
·无期徒刑最低服刑年限是多少年?
无期徒刑最低服刑年限是多少年?《刑法》中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
·入职签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近几年来我国的就业形势不容乐观,部分的劳动者在找工作时也存在着焦虑、着急的心态,这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他们在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时没有慎重谨慎,使得......
·一、出租人锁门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一、出租人锁门解除合同怎么赔偿?如果是因为出租人的原因导致合同提前解除出租人是要赔偿承租人的损失的。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按违约金收取,当事人约定......
·上海市工伤死亡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上海市工伤死亡赔偿的项目有哪些?一、丧葬补助金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
·房地产非法集资形式包括哪些?
近年来,非法集资如同一个毒瘤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了巨大的危害。很多家庭因为陷入非法集资,导致生活面临困境。而房地产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和老百姓生......
·单身女人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单身女人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一)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限制);(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
·个人债务转让条件都有哪些
个人债务转让条件都有哪些根据债务承担理论和《民法典》关于债务承担的规定,债务承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须有有效的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
·一方离婚信用卡债务怎么办
?离婚信用卡债务怎么办?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偿还,即使夫妻约定有一方承担的,对外依然承担连带责任。为了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