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法总则109条如何理解

民法总则109条如何理解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109条规定的内容第一百零九条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二、《民法典》109条规定的解读人身自由是不是一项单独的权利,就目前我国现行法规定来看,以自由为内容被单独规定为权利的只有两个:人身自由权和婚姻自主权。除此之外,关于对缔约自由(意思表示自由)的保护,也可以通过欺诈胁迫导致意思表示可撤销制度予以救济,而不必借助第109条规定。因此,第109条所称的“人身自由”显然不包括以上三者,除此之外的其他自由始有适用可能。但对于我国现行法尚未规定为权利的人格利益,是否有借助德国法上的“一般人格权”理论进行保护的必要,具体分析如下:1、一般人格权是一项权利,这里没有权利的意义,所以就是人格保护的一般条款。其功能是兜底,在具体人格权辐射的范围之外,其它需要保护的人格利益都在本条。2、从侵权责任法保护范围看,侵权责任法上的第6条第1款(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解释上包括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那么具体人格权以外的人格法益被侵害能够通过第6条第1款加以保护,亦无再借助“一般人格权理论”保护。3、第109其实涉及到权利立法和侵权责任法的区分,从逻辑讲,侵权法保护自由法秩序,在法律体系形成时注重进行救济,在法秩序认可的利益格局被破坏时进行救济,所以权利立法形成一个分配方案,形成利益格局,然后侵权法去实现保障。而权利立法和侵权法的区分,在人格权法上较为模糊,因为人格权比较有弹性,很难做出比较刚性,便于把握的规范,从而便于通过侵权用相对灵活的方式进行保护,所以人格权法会相对比较简洁,通过侵权法进行扩张和展开。在逻辑上更为顺畅,虽然在实务上不会带来实质性的变化,这是因为背后的价值判断是完全一致的,只在法技术上有差异。毕竟其共同的取向是想为发展中的人格利益提供充足的保护。综上所述,关于《民法典》109条如何理解的问题,最重要的是要清楚《民法典》109条关于人身自由的法律适用范围是什么,由于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人身自由、婚姻自主和缔约自由已经制定了保护性条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代通知金包括加班费吗?
      一、代通知金包括加班费吗代通知金为上个月的固定工资,不包括加班费。如果还有岗位工资,那么要基本工资加岗位工资。代通知金就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


·土地使用权受让时间的规定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受让时间的规定有哪些一、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二、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


·法律规定网络诈骗时效是多久
      法律规定网络诈骗时效是多久现今电子技术不停的发展,网络的运用也渐渐的得到普及。相应的网络诈骗也是层出不穷,花样百出让人防不胜防。相对于网络诈......


·盗窃罪的法定从重情节有哪些
      对于盗窃罪而言,虽然大多数时候都是要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之后,才能定罪处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在具体处罚的时候往往会根据实际的情况不同......


·房产纠纷的解决解决购房过程中发生的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的解决解决购房过程中发生的房产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行政和诉讼等办法加以解决。(1)上海浦东新区离婚房屋分割律师职能之一就是......


·个人社保停保怎么办理手续
      1、用人单位中的用户可以直接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办理职工停保手续,不需要到再到社保经办机构确认。2、用人单位中的普通用户可以在人力资源和......


·对于检察院不批捕怎么反对?
      对于检察院不批捕怎么反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


·交通罚款滞纳金去哪交?怎么算的
      交通罚款滞纳金去哪交?怎么算的?一、什么时候要交交通罚款滞纳金罚款以交警开具的违法行为通知单日期为准的,接到交警开具的违法行为通知单后必须1......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多少个月工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多少个月工资?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多少个月工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要依据......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中,如果用人单位不想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将违反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计算标准及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致受害人死亡给其家庭及其亲人造成了巨大财产损失和精神痛苦,是道路交通事故的最严重后果,因此受害人的亲属应当获得赔偿。生命无价,死亡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