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最新诉讼时效司法解释是什么?

最新诉讼时效司法解释是什么?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打官司的情况,打官司也就是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到损失,首先要做的就是起诉被告人,很多人在起诉时候会遇到一些事讼时效过期的问题,那最新诉讼时效司法解释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最新诉讼时效司法解释是什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第一百九十七条 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第一百九十八条 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
  
  《刑事诉讼法》中有关于刑事诉讼时间的详细规定和说明,我们经常会起诉被告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但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时候诉讼时效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时间限制为三年,过期将不会受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夫妻共有部分怎么立遗嘱?
      夫妻共有部分怎么立遗嘱?一、夫妻共有部分怎么立遗嘱?夫妻共有部分是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后进行遗嘱处理的,或者对属于自己的部分进行遗嘱处理,......


·代驾事故责任谁来承担?
      代驾事故责任谁来承担?如今代驾服务已经融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每天都有大量的人购买代驾服务。目前代驾司机水平良莠不齐,一些缺乏经验的司机往往会......


·食品监管渎职罪判几年时间?
      食品监管渎职罪判几年时间?食品监管渎职罪的判刑时间,是根据《刑法》第四百零八条之一【食品监管渎职罪】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


·交通出了事故怎样处理?
      交通出了事故怎样处理?平常人们在开车的的过程当中,可能会因为外界因素,抑或是她人驾驶的原因,造成交通事故。那么,当交通出了事故怎样处理,我......


·老婆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老婆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


·侵害专利权的行为都有哪些
      侵害专利权的行为都有哪些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4、使......


·《绵阳市法律援助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
      《绵阳市法律援助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绵阳市法律援助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


·被强迫签名的借条有效吗
      被强迫签名的借条有效吗“胁迫”有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以将要发生的、会造成被胁迫人生命、财产、名誉、自由、信誉的损害进行胁迫;还有一种情形是以直......


·刑事诉讼法不予立案的法律条款是什么?
      在如今的法制社会中,当我们遇到有人破坏公共秩序,威胁到个人人身安全,为了保护自己的及他人我们都会第一时间想到人民警察、想到向法院申请诉讼,但......


·聚众斗殴被网上通缉会被判刑多久?
      聚众斗殴被网上通缉会被判刑多久?聚众斗殴发生后,未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往往都会被公安机关进行网上通缉,这个时候对犯罪人就有非常大的影响,因......


·婚内分割财产的情形包括什么在婚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
      婚内分割财产的情形包括什么在婚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与物权法上的分割共同共有财产是一致的。物权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