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新公司法全文解释的亮点解读内容有哪些

新公司法全文解释的亮点解读内容有哪些?随着经济的发展,公司企业在经济增长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公司法的规制起着重要作用,随着时代变化,法律会随着需要而变化,现今新公司法已经出台,那么新公司法有哪些亮点值得您关注呢?让我们来告诉您新公司法全文解释的有关亮点解读。亮点一:注册资本从“实缴”改为“认缴”补充:“认缴”并非“不缴”,必要的注册资本还是要有的。“认缴”与“实缴”虽然只是一字之别,但在法律意义上,是一种还权于民的体现,加大了企业的自主权。认缴的出资是指公司设立时各股东根据公司章程所承诺提供的资本数额;实缴的出资是指股东实际提供给公司的资本数额。而注册资本认缴制则在注册登记时不需要验资,企业承诺承担与注册资本相应的企业责任即可;实缴制则需要提供验资报告。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或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即公司注册资本)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公司股东(发起人)对缴纳出资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该制度是企业登记注册的国际惯例,能有效提高资本运营效率,降低企业成本。值得一提的是,“认缴制”不等同于“不缴制”,也就是说,并非不花钱就能办公司,注册资本只是设立公司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之一,而且维持公司的基本运营也需要一定的资本,所以完全不花钱办公司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在实际生产经营中,实际资本的多少也是公司实力的体现。亮点二:放宽了注册资本登记条件补充: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27个行业除外。新《公司法》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30%),不再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一般公司2年、投资公司5年)。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等27个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有最低限额规定外,新法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在登记注册环节,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故根据新规,公司、公司股东(发起人)在注册资本管理方面增加了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自主约定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自主约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等四项权利。亮点三:“年检”改为“年报公示制”补充:公司自己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是企业监管制度的重大创新。一方面,充分借助信息化技术手段,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便于企业按时申报;另一方面,强化企业义务,要求其向社会公示年报信息,供社会公众查询。今后,企业每年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供社会公众查询,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过抽查的方式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的内容进行监管,将未按规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以信用监管方式取代行政处罚方式,达到引导企业规范经营的目的。对于经检查发现企业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和对未按规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而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信息通报公安、财政、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各有关部门采取相关信用约束措施,从而更有效地监管企业,促进其诚信守法经营。此项改革突出了信息公示的服务功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企业信息。对企业而言,在减轻“年检”负担的同时也带动了其披露信息的主动性,增强了企业对社会的责任意识。综上所述,新的公司法对于公司的门槛有所降低,降低了注册资本的数额限制,从另一方面来说,鼓励了市场机制的发展,为一些人的创业提供了基础,为经济市场提供了新的机会,最后的目标都是鼓励了市场经济的发展,新公司法的出现有利于大部分的公司企业。如果有进一步对于新公司法全文解释的有关问题,可以咨询相关律师解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已开两家超市如何吸纳股东?
      已开两家超市如何吸纳股东?已开两家超市可以通过向外界介绍自己的公司规模以吸纳股东。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解除股东协议。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2、股东......


·公司倒闭社保和工资怎么处理?
      公司倒闭社保和工资怎么处理?一、公司倒闭社保和工资怎么处理?1、工资如何处理公司破产后,员工工资在破产清算资产处置收入中优先清偿。破产财......


·故意伤害罪轻伤二级主犯和从犯如何判决?
      故意伤害罪轻伤二级主犯和从犯如何判决?故意伤害罪轻伤二级主犯和从犯的判决是按照主犯的量刑程度来从轻进行判决,故意伤害主犯从犯认定的区别:1、在......


·房屋婚前装修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
      随着房价的节节攀升,房子已经成为了很多家庭经济价值最大的物品,因此离婚时的房产分割很重要,许多夫妻也会因为房产分割而产生争执。在结婚时有的人......


·民事借款纠纷可不可以判刑?
      民事借款纠纷可不可以判刑民间借贷纠纷属于民事案件,不会涉及坐牢的问题,但如果民间借贷经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当事人无理由拒绝履行判决的,符合法......


·犯罪构成必须备具的要件是什么?
      犯罪构成必须备具的要件是什么?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应为犯罪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客体要件是刑法规定的、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侵犯的社会关系......


·离婚时探望权放弃了不遵守怎么处理?
      离婚时探望权放弃了不遵守怎么处理?对于夫妻双方在感情破裂时,都会走上离婚这一条道路,而如果夫妻双方在已经有了孩子的情况下,离婚时协商好了孩子......


·继子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怎么付?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越发开放,生活方式也有很大改变,离婚率也越来越高,因此,重组家庭也随之增多。继子与继父母的关系及他们之间的权力与义......


·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开庭审理
      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开庭审理我国民诉法并未直接规定起诉后应当何时开庭,但是对于整个案件的审理期限有明确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


·物业合同到期续约函有哪些相关信息?
      现在我们拥有很多优质的社区环境,为我们自己创造了很多适宜的居住条件,在这个大前提下,我们也会碰到一些类似物业合同到期续约函的问题,需要有一些......


·私生子要给抚养费吗,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私生子是指男女在没结婚的情况下生育的子女,私生子不仅受到社会某些人的歧视,甚至受到了父母的不公平待遇,有些父母不给私生子抚养费。私生子要给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