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房屋过户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房产的部分如果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话,那么在离婚的时候肯定要针对房子的产权问题作出判决的。所以很多情况下,夫妻双方在离婚以后都需要针对房屋的产权进行过户,仅仅凭借判决书并不能代表房屋的产权已经发生了转换。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离婚房屋过户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离婚房屋过户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税类:
  
  1、契税按照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照产价万分之五。
  
  (二)费类:
  
  1、登记费80.00元;
  
  2、交易手续费的百分之二(按产价);
  
  3、工本费20.00元
  
  在离婚房产过户费用的问题上,很多离婚夫妻关注的还是离婚房产过户是否会免收契税。
  
  依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房产过户要不要收取契税分情况处理: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收契税。原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但是离婚房产过户的,不收取个人所得税。
  
  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在具体地区契税的是否收取及收取数额可能会有区别。因此,在离婚房产过户时,可以去相关部门进行咨询也可以咨询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办理离婚房产过户。
  
  二、离婚房产过户要交税吗?
  
  对于夫妻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析产是免交易税费的。办理离婚产权过户的手续为: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费用约500-800元)(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可免该步骤,即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核心办理转绘(一般即日可出);
  
  3、 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约10个工作日);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约7个工作日)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交证照印花税5元)
  
  离婚房屋在过户的时候是分两部分来收费的,第一种就是需要交印花税和契税,第二种就是需要交登记费和工本费,以及相关的交易手续费等。所以每个人在对房屋进行过户的时候,具体的收费数额都是不一样的,而且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能当事人就不需要交契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醉驾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一、醉驾的判断标准是什么?目前司法实践中以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作为饮酒与醉酒的分界线。1、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


·构成出售假币罪的条件有哪些
      1.行为人在主观上出于故意。货币不是商品,不能出售是众所周知的常识,在现实生活中更不可能存在用低于货币面值出售某一货币的情况。只有伪造的货币,......


·未成年抢劫能判缓刑吗
      缓刑的适用条件是对于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抢劫罪量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根据刑法“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


·敲诈勒索团伙如何定罪
      敲诈勒索团伙如何定罪?一、敲诈勒索团伙如何定罪敲诈勒索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务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


·把车借给无证驾驶并贩毒车主有什么责任
      把车借给无证驾驶并贩毒车主是否承担责任要看出借人是否知情。明知对方无驾驶证仍借车给其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拾得遗失物是原始取得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拾得遗失物是原始取得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一般人对于一些法律上的词语并不是特别熟悉,针对日常中出现的遗失物和遗忘物的性质是不同的,而对于这些拾得者......


·诉讼时效一直中断但已过20年还能起诉吗?
      诉讼时效一直中断但已过20年还能起诉吗?即使是已经过了最长诉讼时效二十年,但当事人仍然有起诉的权利。但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


·董事举报公司偷税漏税方式是什么?
      董事举报公司偷税漏税方式是什么?董事举报公司偷税漏税方式是可以通过直接拨打相关的税务机关的举报热线,或者是在相关的网站上面来进行一个留言等,逃......


·不是农村户口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吗?
      首先需要指出,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宅基地是集体所有,通常所说的继承宅基地是继承的宅基地上的房屋。城镇居民有权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但是没有......


·辩护律师向公安机关询问案情是否可以?
      辩护律师向公安机关询问案情是否可以?辩护律师向公安机关了解案情是可以,请刑事辩护律师,肯定是有用的。刑事案件,分三个阶段,公安侦查阶,检察院审......


·厦门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厦门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澳门地区是我国而别行政区,我们知道我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发展,澳门也在不断的发展和进步,需要建设而在城乡建设过程中难免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