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我国住宅工程质量保险模式中存在哪些问题?

我国住宅工程质量保险模式中存在哪些问题?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房屋作为商品的价格节节攀升,已成为普通老百姓家庭价值最大的资产类型,在房地产行业迎来发展春天的同时,大多数企业都是一手抓效益、一手抓质量,但仍有少数企业却是两手都数钱、不把质量关,使老百姓花了一辈子积攒的财富换来一套问题房,为此,国家在加大建筑质量监督管理的同时,还从前些年开始在多个城市推行住宅工程质量保险,那么,经过一段时间运行,住宅工程质量保险模式中存在什么问题呢?1、未能强制推行住宅工程质量保险,且投保率低我国法律法规中对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责任保险都没有明确规定其为强制性险种。我国最新修订2011年版《建筑法》中仅规定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为强制性险种,国家及地方出台的多项推进工程质量保险办法和意见也没有强制性规定。从表3可间接得出,住宅工程保险收入低,投保率低。以上海为例,其2011年通过的《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鼓励各住宅工程参与方投保住宅工程质量保险,但是,2013年上海市商品住宅竣工面积为2254.44万平方米,而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覆盖面积仅为55.41万平方米,投保覆盖率为2.455%。住宅工程质量保险缺乏法律强制性保障,投保人投保积极性低,增大了推行住宅工程质量保险的难度。2、与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存在矛盾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制度与住宅工程质量保险存在不相适应的地方,不利于行业发展。(1)业主发现工程质量缺陷后,可直接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后实施代位追偿。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在保修制度运行的实际操作中,业主只能通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沟通,操作繁琐、周期长,而在保险体系中,业主可直接接触保险公司获得赔偿,业主会倾向于选择通过保险制度解决问题。(2)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和保险期的生效时间都是工程竣工验收后,保险期起算时间比保修期起算时间迟两年。在保修范围和保险范围中均包含的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一项中保修期为设计文件的合理使用年限,保险期为10年。3、保险范围缺乏针对性从表2可知,保险范围是保修范围里的一部分,上海模式和北京模式的保险范围中对供冷供热、电气、给排水、装修等均未涉及。根据2016年7月公布的上海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数据统计,2016年上半年,上海市各级消保委共受理消费房屋投诉量增幅居首,同比增长45.2%,其中房屋装修投诉量增幅排第三,同比增长42.3%。房屋装修问题的投诉量依然在增长,加大政府的工作压力。推行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目的之一是保障消费者权益,但对如房屋装修等质量问题多、投诉量多、对消费者日常生活影响较大的分项保险范围中并未包含。4、合理保险费率厘定难(1)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标的是竣工验收后的住宅工程,其质量主要取决于工程建造质量,工程竣工验收时的质量必然是保险费率考虑的主要因素。对于工程的隐蔽性建筑物或结构体,竣工验收中难以确定其质量,面临风险较多。我国尚未建立相应的风险评估体系,增加了保险费率的厘定难度。(2)保险费率的核心是损失率,损失率以大数定律为原则计算所得的费率可靠性较高,但我国缺乏历史统计数据,大数定律难以应用。5、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查机构匮乏保险公司需对投保的工程进行监管,掌控风险,保证其利润空间,但保险行业缺乏相关的专业人才,只能依靠第三方的专业机构协助来开展相应工作。目前我国工程质量监管的从业机构主要是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站,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受利益驱使,而质量监督站作为政府部门独立于工程各参与方但没有足够的人力物力进行实体监督监察,只能进行阶段性抽样检查。独立于工程各参与方、能对建设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管的、客观公正的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查服务机构亟待发展,保障以工程质量为标的工程保险的可保性,把保险公司的不可保风险转变为可保风险。综上所述,关于住宅工程质量保险模式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首先由于不是强制性的立法规定,且需要施工方付费,所以导致住宅工程质量保险的投保率极低,其次该模式与建筑质量保修的规定条款有所冲突和矛盾,还有缺乏确定保险费率的充分合理依据,对房屋内部的电气设备、上下水等部分也都不属于保险的范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员工罢工犯了法律了吗
      员工单纯的罢工行为,是不算违法的,只是单方面违反了劳动合约,是单方面违约的行为,可以拒付罢工期间的工资,期间可以让公会与员工进行协调,处理罢......


·劳动者与医院续签合同申请书范本
      劳动者与医院续签合同申请书范本当在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过期后,存在续约申请问题,当然在医院这种服务大众的部门也会存在写医院续签合同申请书这类问题......


·货币补偿安置新政策分为哪几种方式?
      货币补偿安置新政策分为哪几种方式?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交通事故逃逸死亡赔偿是多少
      交通事故的出现无疑是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如果交通事故真的不幸发生了,肇事者一定要勇于承担责任,千万不能逃避。如果肇事逃逸只会罪加一等。......


·购房合同违约金上下限规定是什么?
      购房合同违约金上下限规定是什么?购房合同违约金上下限规定是上限不能够高于实际造成的损失,《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


·怎样处罚故意杀人未遂
      未遂是与既遂相对应的,这属于犯罪形态当中的内容,实践中对被认定为故意杀人未遂的,与被认定为故意杀人既遂的处罚是不同的。那么,按照规定,该怎样......


·注册股权投资公司需要什么样的条件?
      注册股权投资公司需要什么样的条件?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市场迅猛发展,井喷而出的各类公司数目繁多,甚至吸引了许多外资企业投资办厂。其中......


·一、做假证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做假证的法律后果有哪些1、民事诉讼,证人作假证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在民事诉讼中,如果证人作假证,可能会构成妨碍诉讼,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


·商标的标识如何使用,商标的标识的作用
      商标的标识如何使用,商标的标识的作用商标的标识的意思是商标的实质表现形式,如我们在一件商品上看见的一个显眼的图画或文字,就知道这是哪家公司的产......


·合同抗辩权的前提区别有哪些?
      抗辩权是抵抗债权人,或者对方当事人要求自己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一般是与请求权一起出现的,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三种不同的抗辩权,这些抗辩......


·我国职工福利费包括哪些?
      劳动人民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人员。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为了回报这些劳动者的努力,从国家层面制定了相应的职工福利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