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醉驾,是一个非常恶劣的行为,严重的损害了社会经济秩序,醉酒,

醉驾,是一个非常恶劣的行为,严重的损害了社会经济秩序,醉酒,人们都是处于一个迷糊的状态的,对一般的事物判断都有一定的问题,这样的状态下驾驶机动车是非常的危险,有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可能,我国法律将醉酒驾车定性为危险驾驶罪,应该受到一定的刑事处罚的。那么醉驾保证金退款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醉驾保证金退款流程
  
  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2、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3、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二、醉驾的酒精含量标准
  
  1、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 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饮酒驾驶。
  
  2、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醉酒驾驶。三、醉驾,酒驾处罚标准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醉驾纠纷要请律师吗
  
  醉驾未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一般都判处拘役,请律师或是委托亲朋辩护也没用,找与属地法院领导或是刑庭庭长及其主审的法官有交情的亲朋说情还有可能会从轻一点。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醉酒驾车,具有危害社会安全的可能,应该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醉酒驾车没有发生重大事故的,要吊销机动车的驾驶证,五年之内不能够重新的取得机动车的驾驶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校车超载超员怎么处罚?
      校车超载超员怎么处罚?为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交通法规明确规定,任何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不得超载,对于超载的情形是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的。......


·子女非亲生离婚补偿是否可以可以
      子女非亲生离婚补偿是否可以可以。离婚后发现孩子非亲生主要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男方认为另一方生育的孩子为双方的亲生子女并尽抚养义务,但离婚后才......


·辽宁民事诉讼律师费的收费标准
      辽宁民事诉讼律师费的收费标准一、计件收费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件,上浮最高不超过50%,下浮不限。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


·代理词和辩护词的区别是什么?
      代理词和辩护词的区别是什么?代理词和辩护词的区别是书写的主体不一样1、产生根据不同。刑事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法......


·取保期间驾驶证被注销可恢复吗?
      一、取保期间驾驶证被注销可恢复吗?取保期间驾驶证被注销是不可以恢复的,取保候审与驾照吊销没有关系,是否会注销驾驶证,要看当事人有没有《机动车驾驶......


·签合同的时候,怎么防范合同风险
      签合同的时候,怎么防范合同风险一、签合同的时候,怎么防范合同风险合同的达成往往需要经历交易双方的多轮谈判,特别是内容重大、结构复杂的合同。......


·哪些行为构成盗窃、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哪些行为构成盗窃、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是指秘密窃取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是指乘人不......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费协议书的内容有哪些?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费协议书的内容有哪些?同居关系子女抚养协议甲方:性别:男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号:工作单位:乙方:性别:女出生年......


·起诉离婚的几个问题
          一、离婚起诉条件          1、离婚起诉的前提:    ......


·一、 新型冠状病毒被我们上班感染算工伤吗?
      一、新型冠状病毒被我们上班感染算工伤吗?上班感染不属于工伤,但如果属于近期的冠状病毒感染引发的肺炎,可以享受相关待遇。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作......


·离婚损害赔偿中的责任主体如何判定?
      最新婚姻离婚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侵权责任,有四个组成部分,过错推定原则应引入婚姻家庭领域的损害赔偿制度。作为侵权人承担的民事责任之一,损害赔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