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异子女抚养费年限是多久?

我国的离婚人数在不断的上涨,这样的状况下离婚问题就会越来越多,在离婚的时候主要的问题就是关于财产的分割以及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问题,在婚姻法中对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有详细的规定,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那离异子女抚养费年限是多久?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离异子女抚养费年限是多久?
  离婚后抚养费原则上只要给到子女成年,但是法定特殊情况伤残,以下是具体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二、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怎么要回抚养费?
  现实中有很多夫妻离婚后,一方常常对子女生活不管不问,也不给抚养费。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因为不管夫妻之间发生什么事情,父母都必须尽到抚养子女的义务。因此,父母离婚也要给孩子抚养费。那么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怎么要回抚养费?(一)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怎么要回抚养费?协商解决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最好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在夫妻离婚时或离婚后,双方可以通过各种联系方式,比如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对孩子抚养费的支付进行协商。协商的内容主要包括另一方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在什么时间支付、以什么方式支付。夫妻协商解决抚养费的好处是可以减少对孩子的伤害,毕竟抚养费的最终受益者是孩子。在协商解决孩子抚养费问题时,夫妻双方最好将抚养费协议予以公证,防止日后发生纠纷。(二)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怎么要回抚养费?起诉解决如果夫妻双方不能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问题的话,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一个对孩子成长最为有利的抚养费金额,并且对抚养费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作出判决。(三)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怎么要回抚养费?申请强制执行当夫妻一方不履行法院关于离婚后支付孩子抚养费的判决时,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一般情况下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只能一方所有,另一方需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这样就能保障孩子能够健康成长,对于抚养费的支付是定期支付的,支付的时间直到十八岁为止,保障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健康成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交通肇事逃逸未造成伤害的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未造成伤害的怎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


·拆迁赔偿标准是多少?
      按公平原则,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一致后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


·海事请求保全需要注意什么?
      海事请求保全需要注意什么?海事请求保全是指法院根据海事请求人的申请,为保障其海事请求的实现,对被请求人的财产所采取的强制措施。根据保全申请......


·企业未签订劳动合同都有哪些赔偿?
      企业未签订劳动合同都有哪些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


·交通费是否由交强险赔偿?
      交通费是否由交强险赔偿?交强险是我国法律强制要求保险的一种保险类型,交强险这个内容比较复杂,涉及到的内容也比较广,所以很多网友都会有很多关......


·交通事故有人伤多久出责任认定依据我国《道路交通事
      交通事故有人伤多久出责任认定依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法律......


·口头赠与可以撤销吗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的合同。关于赠与合同的撤销,我国《民法典》规定了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因此,当满足下......


·一般假冒注册商标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
      一般假冒注册商标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假冒注册商标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文具体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文具体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


·危险犯的认定是怎么样的?
      危险犯的认定是怎么样的?危险犯,实害犯的对称。指的是以对侵犯客体产生损害危险即告成立的犯罪。如伪造公文、印章罪。又可分为具体危险犯和抽象危险犯......


·诉讼离婚法院不下判决书怎么办
      诉讼离婚法院不下判决书怎么办通常情况下第三次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是会判决离婚的。至于法院没有判决离婚的原因,在民事判决书中会有所说明。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