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被迫解除劳动关系范围都有哪些

签订了劳动合同以后,那么在正常情况下,劳动者和公司在合同当中约定的相关条款就都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有些时候,如果说公司想要无辜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又没有什么正当的借口,就开始利用一些非法的手段使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关系。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被迫解除劳动关系范围都有哪些?
  
  一、被迫解除劳动关系范围都有哪些?
  但是,实践中,员工却需要相关证据来证明其辞职系“被迫”的。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发生下面这些情形,则一般都将被认为员工的辞职是“被迫”的: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给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向劳动者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用人单位违背诚信原则,通过欺诈、胁迫等手段,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7、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针对目前企业逼迫员工辞职现象日趋严重,有关人士建议:可以考虑设立“推定解雇制度”,即为了防止企业为迫使员工离开企业,使出“调换岗位法”、“下放基层法”、“降低待遇法”、“长期出差法”、“明升暗降法”等手段,突然地、单方面地改变雇员的基本工作条件,如果雇员不愿意接受而辞职,他或她等于被雇主变相解雇,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雇主既没有正当理由解雇,又没有提前通知,雇主要对在被逼迫下的员工自动辞职,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和赔偿责任。因此,如果在相关法律中增设此制度,基于法律的预测和指引功能,企业此类行为将会减少,员工的职业稳定性将会增加。
  二、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
  劳动部与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的通知及最高法2001年在《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公司未经协商,擅自变更劳动合同主要内容,强迫劳动、停发、拖欠、克扣工资、停缴社会保险以及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等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意向的,公司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应该补发拖欠员工工资,给付经济补偿金并可支付赔偿金。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主要包括,用人单位通过暴力或者非法限制职工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及时的为劳动者发放报酬,用人单位强制指示职工去从事一些危害人身安全的工作等,这些情况下就属于被迫辞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新婚姻法 房产 八年后可以算夫妻的共有财产吗?
      一、新婚姻法房产八年后可以算夫妻的共有财产吗?这一问题的答案自然是不能。8年的规定是1993年的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已经被2001年的新修改的婚姻......


·精神病司法鉴定结果有哪些法律依据
      随着精神压力的增大,一些朋友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并且人数也在逐年增加,精神病也是需要鉴定的。对于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结果,在涉及法律问题和法律案......


·人民检察院批捕最迟日期是多久
      一、人民检察院批捕最迟日期是多久?批捕最迟日期是收到提请批捕以后的第7天,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批捕一般是7天。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


·事实婚姻界定时间是多久
      事实婚姻界定时间是多久事实婚姻认定时间是需要在1994年2月1日以前,从1994年2月1日开始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龄的......


·交通肇事报警逃逸审车是否可以通过
      交通肇事报警逃逸审车是否可以通过只要有行驶证和交强险,就能检验。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


·犯罪预备的成立阶段条件有哪些?
      犯罪预备的成立阶段条件有哪些?关于犯罪预备的条件,《刑法》第二十二条作出了规定,即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构成犯罪预备必须......


·离婚案财产恶意转移怎么认定?
      离婚案财产恶意转移怎么认定?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时,有恶意转移财产行为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但是自己的主张必须有足够的证据支......


·一、离婚财产清单包括哪些内容?
      一、离婚财产清单包括哪些内容?在填写离婚时财产明细清单时,种类、特征和数量必须客观、财产存放地点、不动产坐落地,物品存放处,存款账号真实,物......


·法院能找到逃跑的人吗
      法院只能找民事债务纠纷的被告人,至于能否找到要看具体的案情。比如在债务纠纷中,法院即便是找不到逃跑的人,可以公告送达传票,然后缺席判决。至于......


·犯了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怎么量刑处罚?
      犯了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怎么量刑处罚?一、犯了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怎么量刑处罚?1、犯了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的量刑处罚规定具体......


·无证驾驶最长可以拘留多久
      无证驾驶最长可以拘留多久没带行驶证上路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且扣1分。1、《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