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员工辞职形式包括哪些 被非法解雇怎么做才好

在我们的周围,您经常可以看到,一些同事由于对工资不满意、在单位人缘处不好等原因而选择辞职。虽然法律允许劳动者辞职,但此时也有一定的形式要求。那么,在法律上,员工辞职的形式包括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员工辞职的形式包括哪些
  
  辞职的形式包括三种:
  
  1、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主动提出不再续签,双方互相不必做任何补偿。一般公司会提前30天征询你本人是否续签的意见,员工应当照实答复是否续签。
  
  2、员工主动辞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协商补偿方案,实现离职。
  
  劳动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及上海市、宁波市等部分城市规定,只要员工按法定程序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没有任何理由滞留员工,除非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者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才可以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有的岗位因涉及机密等,需要提前通知,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时间。但是员工必须履行提前30天书面辞职及交接工作等法定程序,否则要赔偿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满足法定条件的无条件辞职。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此外,没有交纳社会保险也可以作为无条件辞职的理由。
  
  办理辞职手续后应当办理离职手续,原单位应当开具离职证明,以便向新单位表明与其他单位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否则可能给新单位造成法律诉讼。
  
  二、被非法解雇怎么做才好
  
  1、有权要求延续合同。
  
  由上可知,只要在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即使劳动合同已届期满,劳动都有权提出将劳动合同延期至退休。所以本案中单位无权与之终止劳动关系,沈先生也有权要求单位为其续约。
  
  2、非法解雇得到相应赔偿。
  
  (1)经济补偿金
  
  参考《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公司单方面提出解雇,属于非法解雇,应按工作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
  
  另外,在《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中对用人单位非法解雇的行为还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代通知金
  
  另外,如果劳动单位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雇员工,劳动者有权向公司主张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解雇指员工与组织的雇佣关系的非自愿性终止。解雇往往是组织主导型的,由于员工个人方面的原因导致的雇佣关系的解除。在我国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也称为开除。
  
  关于如何解雇员工问题。根据员工的个人原因作出的解雇决定和解雇不同,它以员工的不良表现,过错和无法胜任工作为理由。进行此种解雇的企业应该提出确切和真实的理由,否则就是滥用解雇权。
  
  如果企业能够证明员工犯有重大过失(偷窃,贪污等),雇主可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免除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对于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混乱的员工,雇主可在不预先通知员工的情况下将其解雇,并无需支付解雇赔偿。
  
  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您应该已经对劳动者的辞职、解雇有了一定的了解,事实上,我国法律对这些内容都做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因此,当您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被侵犯时,您可以去咨询一下劳动方面的专家律师,依据法律的规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仲裁委可以撤销仲裁裁决吗?
      仲裁委可以撤销仲裁裁决吗?一、仲裁委可以撤销仲裁裁决吗?仲裁委是没有任何权利进行撤销的;《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


·到底该怎样举报价格欺诈?
      商品价格一般都会哦贴在商品的表面上供消费者选购,但是如果消费价格与商标价格不一样我们要知道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所以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了关于价格......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有哪些(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


·法律中如何规定破产清算应收款怎么算?
      法律中如何规定破产清算应收款怎么算?在我们进行破产清算的时候,对于很多的金钱方面的业务处理起来是比较麻烦的,应收款在进行计算的时候,就是比较......


·无证驾驶撞人的处罚是怎样的
      无证驾驶撞人的处罚是怎样的无证驾驶行为本身属于交通违章行为,此时是要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而要是无证驾驶撞人的话,则就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此......


·一、误工费无因管理是什么意思?
      一、误工费无因管理是什么意思?无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也无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大陆法......


·什么行为构成价格欺诈?
      什么行为构成价格欺诈?1、虚假标价。即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


·2023商标宽展期从哪天算?
      2023商标宽展期从哪天算?一、商标宽展期从哪天算法律为商标权人办理注册商标续展手续所规定的期间被称作续展期,它包括两部分:一是注册商标有效......


·如何确定侵犯商标权管辖权
      众所周知,商标纠纷主要有四种类型,即商标行政纠纷、商标侵权纠纷、商标转让与商标许可合同纠纷、商标刑事纠纷。在实践中,如果存在四种纠纷,并向法......


·起诉离婚流程
      起诉离婚流程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一般要经过如下阶段:(一)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


·劳动关系转移到子公司该如何处理?
      当一个公司业务越做越大,发展地越来越好,其经营的业务扩展到全国各地,为了更加方便地开展业务,一般会设立下属机构,如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等形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