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保定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保定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随着我国土地价值的不断攀升和城乡改造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现在在我国社会生活当中,其实产生了非常多的所谓的拆二代。因为一旦国家征用公民的房屋的话,其实我国公民得到的拆迁补偿款的数额有的时候是非常多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保定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保定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2015年5月29日印发的《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明确,全省征地区片均价提高到67,038元每亩,新标准自今年6月1日起执行。河北省自200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征地区片价,平均每亩35,851元;2012年调整后的征地区片价,平均每亩4.4万元;此次为该省第三次提高征地区片价。
  
  征地区片价,是指在县(市)级行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在农用地定级基础上,按照农用地质量状况、土地区位、人均耕地水平、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划分征地区片,并在标准耕作制度和一定农田基本设施状况条件下,根据区片农用地条件和社会保障水平等评估确定的某一估价基准日的农用地平均征收价格。
  
  二、保定征地补偿的新规定有哪些?
  
  (一)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二)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三)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四)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征地补偿的相关规定,目前在保定征地的时候,将征地补偿的平均价格提高至67,038元。不过实际上保定市政府在进行征地补偿方案制定的时候,是要根据当地的年均收入等来具体制定的,不同地区的征地补偿款的标准肯定都是存在差异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老赖欠钱被强制执行后还是不还钱怎么办?
      老赖欠钱被强制执行后还是不还钱怎么办?一、老赖欠钱被强制执行后还是不还钱怎么办?强制执行后仍然拿不到钱的,可以由采取其它执行措施,包括录......


·应该如何认定重婚行为 重婚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


·员工生病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员工生病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不可以,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职工生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因此......


·行政强制执行主要特点是怎样的?
      行政强制执行主要特点是怎样的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包括: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只有行政相对方负有法定义务又拒不履......


·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怎么区分?
      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怎么区分?财产的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形式。两者之间的区别主要是:1、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


·强制戒毒允许监外执行吗
      强制戒毒允许监外执行吗强制隔离戒毒不存在监外执行。只有所外就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患严重疾病,不出所治疗可能危及生命的,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主管......


·资产负债率多高可以申请破产
      资产负债率多高可以申请破产如今由于私营公司和民营公司的迅速开展,许多公司面对即资产负债率过高的疑问,那么什么是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多高可以......


·财产分割当事人必须到场吗?
      财产分割当事人必须到场吗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庭参与庭审,这是司法原则。不参加庭审,等于放弃自己的权利,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依照民事诉......


·一、广东省交通事故误工费的根据有哪些?
      一、广东省交通事故误工费的根据有哪些?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一)《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


·用人单位拖欠加班费怎么算?
      用人单位拖欠加班费怎么算?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


·屋面工程质量规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屋面工程质量规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在所有工程中,屋面工程是最重要的几个工程类型之一,由于它的重要性,所以对于屋面工程的检验力度也是比较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