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你是否遇到过转租的情况或者自己想将房屋转

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你是否遇到过转租的情况或者自己想将房屋转租给他人?房屋转租在生活中是很常见的,但是很多人都不清楚房屋转租都会产生哪些后果。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转租的后果有哪些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那转租合同应为有效。
  如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的效力如何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此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该《解释》第16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即出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的,应当在六个月内提出异议,出租人以承租人未经其同意擅自转租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因此,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而定的转租合同应属效力待定的合同。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事实后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所作的表示。
   二、哪些房屋不能转租?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哪些房屋不能转租均有严格规定。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预租的商品房”三种房屋不得转租。
  2、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可以按照约定转租房屋。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只有在征得出租人同意后才可以转租房屋;未征得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可以不征得出租人同意,但在签订转租合同前应当书面告知出租人,否则出租人也可解除租赁合同。
  3、房屋转租期间,原先的租赁合同发生变更,影响转租合同履行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变更;租赁合同解除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解除。
  4、房屋转租合同约定租期的最后时限,不得超过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最后租期。
  5、房屋转租期间,除房东和转租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原房客应当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如按时交付租金。
  房屋的转租一般是二房东进行的,很多时候都是没有经过原房东的同意,这种情况下的房屋转租称为责任转租,当事人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事比较大的,同时也容易产生纠纷。要是你在这方面遇到了纠纷,而不知道该如何解决的话,可以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哪些出租屋不得出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共有......


·夫妻分居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规定?
      社会的快节奏发展,让我们的生活节奏也加快,在这其中也发生了许多问题,离婚率的持续走高就是其中一个恶果,而且夫妻离婚并不仅仅只是两个人关系的分......


·感情诈骗案怎么立案2023
      感情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法律上没有规定感情诈骗罪,感情诈骗可能涉嫌诈骗罪,一般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3000元。感情诈骗是从对方的出发点来看的。1、......


·违法发放贷款罪公诉自诉怎么确定?
      违法发放贷款罪公诉自诉怎么确定?违法发放贷款罪是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违法发放贷款罪是......


·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是什么样的?
      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是什么样的?住建部可以说掌管着城市的整个住房的问题,所以说住建部的一举一动都会受到很多的人的关注,所以说对于住建部......


·夫妻共同债务已经判决可以上诉吗
      夫妻共同债务已经判决可以上诉吗?夫妻共同债务已经判决可以上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


·离婚因为没请律师错失抚养权怎么办?
      夫妻之间往往会因为生活的琐碎,争执不断,最后以感情不和为由,离婚。那么对于一个有孩子的家庭,双方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又是一个容易......


·交强险中有无精神抚慰金赔偿?
      我们都知道车辆的保险对于购车者来说是特别重要的,因为如果发生了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承担全部的责任,这样也可以降低双方的损失,特别是对于精神抚慰......


·监视居住期间可否正常工作
      监视居住期间可否正常工作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


·如何处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
      如何处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一些单位拿到土地后,由于生产计划有变,导致土地闲置,这时其可以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去。在实际操作中,因为签署土地使......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需要支付补偿金的,除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