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没工作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离婚在如今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事情,我国法制化程度在不断的增强,因此在结婚之后双方的情感出现问题,矛盾长期的不解决就会导致感情的彻底破裂最终走向离婚的道路。离婚的时候主要的问题就是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那没工作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没工作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二、小孩抚养费标准一月多少钱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按月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从上面内容可知,未实际抚养子女一方是否具有固定收入,会直接影响到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离婚时候对于孩子的影响是最大的,为了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孩子的抚养权归一方所有,另一方要定期的支付一定的抚养费,支付标准是没有固定工作的按当地的最低收入比例缴纳,这样就能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以及孩子的正常教育。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二级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二级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


·空白竞业协议有效期有吗?
      空白竞业协议有效期有吗?一、空白竞业协议有效期有吗?空白竞业协议有效期是没有的,空白竞业协议是无效的,不存在有效期。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能证明......


·犯罪未遂的类型有几种?
      犯罪未遂的类型有几种我国刑法理论一般把犯罪未遂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以及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1.根据犯罪行为是否实行终了,可以......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类标准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类标准是什么?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会带来多方面的损失,但是它却无法百分之百的避免。事故一旦发生,就面临着对此工程质量事故的......


·员工申请调薪理由主要有哪些
      员工申请调薪理由主要有哪些?1、工作量增加,工作变繁琐或业务扩大2、物价上涨,其他工作基本工资有一定提高3、其他公司同样工作岗位薪资有提高4、在同......


·商标法侵权的免责情形如何规定的
      商标法侵权的免责情形如何规定的《商标法》第六十四条【商标侵权纠纷中的免责情形】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


·刑事三分院抗诉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一、刑事三分院抗诉书的格式是怎样的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书格式由首部、原审被告人基本情况、生效判决或裁定概况、对生效判决或裁定的审查意见(含事实......


·房屋买卖新政策,契税征收的方式
      房屋买卖新政策,契税征收的方式当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户型面......


·一、机动车出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一、机动车出交通事故如何处理?1、机动车出交通事故不能协商处理的抓紧时间报警。2、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


·醉酒驾驶初犯应该怎么处理?
      一、醉酒驾驶初犯应该怎么处理?醉驾初犯刑罚为1-6个月的拘役,处2000元一下罚款,吊销驾照,五年禁驾。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


·图书代写代出版合同的基本内容?
      图书代写代出版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图书代写代出版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甲方:住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真:乙方:住址: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